假車禍誣告醉鄰 夫妻檔「錄影證據」被打臉賠45萬

王姓夫婦設局陷害張姓鄰居,被高雄地院誣告罪各判7月及6月徒刑示意圖與本案無關。(圖/達志影像

社會中心/高雄報導

高雄一名王姓現役軍人鄭姓妻子因與張姓鄰居存有糾紛許久,竟然趁張女酒後騎車出門時,尾隨在後並用腳踢對方摩托車、製造假車禍,之後再謊稱對方酒駕、肇事逃逸。法院審理後,依據錄影畫面戳破夫妻倆的謊言,並依誣告罪各判7月及6月徒刑,緩刑3年,可再上訴。

判決書指出,王姓夫婦先在機車腳踏板架設相機、腳架錄影,並尾隨至延平街交岔路口後,踢翻張姓女子的機車,害對方慘摔在地,頭部顱內出血、臉部胸部等多處鈍挫傷;王姓男子見張女人倒地後,竟還持相機錄影拍攝,更報警誣指對方酒駕、肇事逃逸,並提出過失傷害及肇事逃逸的告訴。

法庭上王姓夫婦2人皆堅稱,當天看見張姓女子騎車晃來晃去,甚至機車的右後照鏡還被對方的機車左後照鏡勾到。不過法官勘驗錄影畫面後,發現兩車之間其實有相當距離,本可避免事故發生,但王姓夫婦倆卻緊貼超車,顯然是蓄意造成車禍事件雙方雖以45萬元賠償和解,但因夫妻檔妨害司法公證浪費社會資源,因此各判7月及6月徒刑,緩刑3年,可再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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