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工區包庇日月光? 黃文谷:沒有!

黃文谷強調,加工區管理處絕無包庇。(圖/記者林信男攝)

記者林信男/臺北報導

外傳月光K5、K7、K11廠在未經許可情況下,私設海放管,經濟部加工區管理處竟收錢並覈准過關,疑有包庇之嫌。對此,經濟部加工區管理處長黃文谷16日澄清,日月光的海放水體絕非「毒水」,且符合檢驗標準,「沒有包庇!」

黃文谷16日上午出席立法院經濟委員會預算審查,他在接受採訪時指出,日月光的海洋放流,都有向環保局申請,加工區管理處也依規定收費,每CMD(立方公尺/每日)的放水量費用新臺幣7元,不過總金額,還要再確認。

黃文谷說明,基於施工需求,日月光必須將陸廢水改爲海放,因此在2013年9月26日正式去函高雄市政府環保局,並提供副本給加工區管理處,申請於10月5日進行海放。

黃文谷表示,加工區管理處在10月1日覈准日月光的海放申請,且將公文送交環保局,日月光的海放水體,絕非外界所稱的「毒水」,水體都有依標準檢驗,品質符合放流標準,「不是偷排廢水」。

黃文谷強調,加工區管理處沒有包庇日月光,申請海放廢水,依規定每CMD須收取7元費用,「總價格要再查,但都是合法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