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實習真僱用?企業徵「無薪實習生」被勞工局盯上

生活中心綜合報導

新北板橋區有業者透過人力銀行徵求「無薪實習生」,雖掛名實習生,但是有「假實習、真僱用」之嫌,新北市政府勞工局25日表示,只要勞工確實有提供勞務,僱主就應給付薪資報酬。勞工局已派勞動條件科、就業服務中心同仁聯合訪查,瞭解該公司有無違反勞動法令相關情事,若違法可開罰2至30萬元。

勞工局強調,只要勞工有提供勞務,僱主具備指揮監督、限制上下班時間、從屬關係,即可認定爲雙方存在勞僱關係,僱主就必須給付工資,且不得低於基本工資月薪17880元、時薪98元。若受僱勞工有權益受損,可向勞工局申請調解,釐清雙方是否有僱用關係事實爭議

新北市業者網路上招募無薪實習生,開宗明義強調沒薪水,還得簽約一年,每個月只提供生活津貼網友直虧這簡直是比無薪假更厲害的發明,更有勞工團體質疑這涉嫌變相壓榨勞力

勞工局也呼籲網路人力銀行業者,必須做好就業媒合平臺的自主管理對徵訊息嚴格把關,避免民衆權益受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