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訊調情外遇曝姦情 小三判賠

社會中心臺北報導

知名英語檢測語文中心林姓執行長被控王姓女同事外遇,互傳簡訊調情林男公事包還帶壯陽藥元配發現後怒告小三並求償百萬元,臺北地方法院判決,小三應賠償25萬元。

判決書指出,林男元配發現丈夫和女同事外遇,丈夫手機內存對方傳的示愛簡訊,公事包還有已開封的壯陽藥和保險套,在她質問下,丈夫坦承發生婚外情,並保證會和王女斷絕往來。

但後來林妻發現丈夫與王女藕斷絲連,兩人在4個月內互傳逾千則簡訊,還假藉出差共宿飯店發生性關係,這段婚外情侵害她人格權名譽權,造成精神莫大痛苦,因此向王女提告求償100萬元。

女則表示,林男可能爲了保住面子,才瞞着妻子偷用壯陽藥;她和林男共事多年有革命情感,因公司人事鬥爭,兩人才密集傳簡訊連絡雙方沒有姦情

法官參酌林男和王女合照和通聯記錄後,認定兩人確有外遇,王女侵害林男元配的配偶權,應賠償25萬元。全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