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密談」唯一共識 核四運轉應交付公投

記者賴於榛/臺北報導爲了核四續建與否等爭議行政院江宜樺民進黨主席蘇貞昌21日下午展開「江蘇密談」。會中雙方都表明核四運轉應交付公投決定,只是江宜樺認爲,核四的公投門檻應該要採原先《公投法規定的雙21制度,蘇貞昌則希望,用綠營的「核四公投特別條例草案規範,只處理核四比較單純。▲行政院長江宜樺與民進黨主席蘇貞昌21日下午展開「江蘇密談」,會前先合影留念。(圖/記者賴於榛攝)「江蘇密談」持續將近1個半小時後,會談的兩位主角親自在行政院召開記者會對外說明。江宜樺指出,對於民進黨要求行政部門直接用行政命令停建核四,「這個是有困難的」、「大概是不可能由行政部門這邊宣佈」,拒絕蘇貞昌的提議。但是對於核四運轉交付公投,雙方都達到共識。江宜樺表明,去年上任後,便提出願意接受公投的檢驗,表示政府在覈四的議題上面,「已經是會採取公投的方式。」但江宜樺也說,要等立法院通過一個公投的案子,才能夠來安排後續。核四交付公投決定,綠營態度也很明確,不過蘇貞昌希望此次公投能依照民進黨提出的「核四公投特別條例」草案,單純只處理核四,不牽涉其他,「就是因爲公投門檻太高,纔會導致6次公投實驗都失敗。」▲「江蘇密談」會後記者會。(圖/記者賴於榛攝)「就現階段來講我們是有出入的」,江宜樺認爲,針對核四那麼大的一個爭議,要用公投來決定的時候,應該要維持原本《公投法》規定的雙21,還是民進黨的簡單多數決,還需要有更多的討論。江宜樺舉例,很多國家的公投門檻較高,通常是因爲那個國家的投票率比較高,反之則是較低,但那僅是政府目前初步的瞭解,對於門檻的議題、公投的時間,希望可以獲得更多的討論。蘇貞昌則強調,希望核四公投能朝向「共同的方向來談,而不是朝差異來談」,也期許朝野互相討論「核四公投特別條例」草案有哪些地方罣礙或窒礙難行,共同尋求最合理的方式,因爲這是重要的事課不容緩。「雙21」,係指《公投法》第四章(公民投票結果)第30條所規範的公民投票案投票結果,投票人數全國直轄市、縣 (市) 投票權總數二分之一以上,且有效票數超過二分之一同意者,即爲通過。投票人數不足前項規定數額或未有有效投票數超過二分之一同意者,均爲否決。

「簡單多數決」,民進黨的「核四公投特別條例」草案,公投門檻則是比照之前澎湖馬祖依據《離島建設條例》所辦的博弈公投,採「簡單多數決」原理,只要有效票數多者,即爲通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