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太平洋石英股份有限公司涉及訴訟進展公告

證券代碼:603688  證券簡稱:石英股份  公告編號:臨2017-035

江蘇太平洋石英股份有限公司涉及訴訟進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並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重要內容提示:

●案件所處的訴訟階段:一審行政裁定撤訴

●上市公司所處的當事人地位:第三人

●是否會對上市公司損益產生負面影響:否

一、訴訟基本情況

2017年1月16日,江蘇太平洋石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收到《連雲港市海州區人民法院傳票》【(2016)蘇0706行初223號】和《連雲港市海州區人民法院行政案件合議庭組成人員及書記員告知書》【(2016)蘇0706行初223號】。原告董淑奎、董淑雷訴被告東海縣國土資源局應撤銷頒發給公司的國有土地使用證,公司被列爲案件第三人。

涉及本次訴訟的相關情況詳見公司在《中國證券報》、《上海證券報》、《證券時報》、《證券日報》和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 (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編號爲:臨2015-036、臨2015-039、臨2015-051、臨2015-052、臨2016-041、臨2016-067、臨2017-003號的相關公告。

二、訴訟進展情況

2017年1月19日,連雲港市海州區人民法院開庭審理此案。

2017年5月25日,公司收到《連雲港市海州區人民法院行政裁定書》【(2016)蘇0706行初223號】,裁定書中稱:

本院在審理原告董淑奎、董淑雷訴被告東海縣國土資源局、第三人江蘇太平洋石英股份有限公司撤銷土地行政登記一案中,原告董淑奎、董淑雷於2017年5月18日向本院申請撤回起訴。

本院認爲,原告董淑奎、董淑雷自願申請撤訴,符合有關法律規定,本院依法予以准許。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第六十二條、《國務院訴訟費用交納辦法》第十五條之規定,裁定如下:

准予原告董淑奎、董淑雷撤回起訴。

案件受理費50元(原告已預交),減半收取25元,由原告承擔。

三、本次訴訟對公司本期利潤或期後利潤等的影響

本次行政裁定結果不會對公司本期或後期的正常經營、利潤造成不利影響,敬請投資者注意投資風險

四、備查文件

《連雲港市海州區人民法院行政裁定書》【(2016)蘇0706行初223號】

特此公告。

江蘇太平洋石英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2017年5月27日

中材節能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異常波動公告

證券代碼:603126 證券簡稱:中材節能 公告編號:臨2017-018

中材節能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異常波動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並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重要內容提示:

● 公司股票在2017年5月24日、25日、26日連續三個交易日內日收盤價格漲幅偏離值累計達到20%。

● 經公司自查並向控股股東及實際控制人覈實,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不存在應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一、股票交易異常波動的具體情況

2017年5月24日、25日、26日,公司股票交易價格連續三個交易日內日收盤價格漲幅偏離值累計達到20%,根據《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交易規則》的有關規定,屬於股票交易價格異常波動的情形。

二、公司關注並覈實的相關情況

經公司自查並向公司控股股東及實際控制人詢證,覈實情況如下:

(一)公司自查情況

1、經公司自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生產經營活動正常,內外部經營環境未發生重大變化,也不存在應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應披露而未披露影響股價異常波動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於併購重組、股份發行、債務重組、業務重組、資產剝離和資產注入等重大事項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發現對公司股票交易價格可能產生重大影響的或需要澄清、迴應的媒體報道或者市場傳聞;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補充之處。

4、經公司覈實,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及控股股東及其一致行動人在股票異常波動期間均未出現違規買賣公司股票的情況。

(二)經向公司控股股東及實際控制人書面詢證確認,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東及實際控制人不存在涉及公司的應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於籌劃併購重組、股份發行、債務重組、業務重組、資產剝離和資產注入等重大事項。

三、是否存在應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的聲明

公司董事會確認,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沒有任何根據《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等有關規定應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項或與該等事項有關的意向協議等,董事會也未獲悉根據《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等有關規定應披露而未披露的、對公司股票交易價格產生較大影響的信息。

四、公司認爲必要的風險提示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體爲《上海證券報》、《中國證券報》及上海證券交易所

網站(www.sse.com.cn),有關公司信息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體刊登的公告爲準。

敬請廣大投資者理性投資,注意投資風險。

特此公告。

中材節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17年5月27日

博時鑫瑞靈活配置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更新招募說明書摘要

博時鑫瑞靈活配置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以下簡稱“本基金”)的發行已獲中國證監會證監許可[2015]3101號文批准。自2016年9月30日至2016年10月11日通過銷售機構公開發售。本基金爲契約型開放式,存續期間爲不定期。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於2016年10月13日正式生效

【重要提示】

本基金經中國證監會2015年12月28日證監許可[2015]3101號文准予註冊。

本基金管理人保證招募說明書的內容真實、準確、完整。本招募說明書經中國證監會註冊,但中國證監會對本基金募集的註冊,並不表明其對本基金的投資價值、市場前景和收益作出實質性判斷或保證,也不表明投資於本基金沒有風險。

本基金投資於證券市場,基金淨值會因爲證券市場波動等因素產生波動,投資者根據所持有的基金份額享受基金收益,同時承擔相應的投資風險。本基金投資中的風險包括:市場風險、管理風險、職業道德風險、流動性風險、合規性風險、本基金特定投資策略帶來的風險及其他風險等。本基金爲靈活配置混合型基金,屬於中高收益/風險特徵的基金,其預期收益及預期風險水平低於股票型基金,高於債券型基金及貨幣市場基金。

本基金可投資中小企業私募債券,其發行人是非上市中小微企業,發行方式爲面向特定對象的私募發行。當基金所投資的中小企業私募債券之債務人出現違約,或在交易過程中發生交收違約,或由於中小企業私募債券信用質量降低導致價格下降等,可能造成基金財產損失。中小企業私募債券較傳統企業債的信用風險及流動性風險更大,從而增加了本基金整體的債券投資風險。

本基金以1.00元初始面值募集基金份額,在市場波動等因素的影響下,基金投資有可能出現虧損或基金份額淨值低於初始面值。

投資有風險,投資人認購(或申購)基金時應認真閱讀基金合同、本招募說明書等信息披露文件,自主判斷基金的投資價值,自主做出投資決策,自行承擔投資風險。基金的過往業績並不預示其未來表現。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業績並不構成新基金業績表現的保證。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盡職守、誠實信用、謹慎勤勉的原則管理和運用基金財產,但不保證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證最低收益。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資者基金投資的“買者自負”原則,在作出投資決策後,基金運營狀況與基金淨值變化引致的投資風險,由投資者自行承擔。

本招募說明書(更新)所載內容截止日爲2017年4月13日,有關財務數據和淨值表現截止日爲2017年3月31日(財務數據未經審計)。

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況

名稱: 博時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 廣東省深圳市福田區深南大道7088號招商銀行大廈29層

辦公地址: 廣東省深圳市福田區深南大道7088號招商銀行大廈29層

法定代表人:張光華

成立時間: 1998年7月13日

註冊資本: 2.5億元人民幣

存續期間: 持續經營

聯繫人: 韓強

聯繫電話: (0755)8316 9999

博時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經中國證監會證監基字[1998]26號文批准設立。目前公司股東爲招商證券股份有限公司,持有股份49%;中國長城資產管理公司,持有股份25%;天津港(集團)有限公司,持有股份6%;上海匯華實業有限公司,持有股份12%;上海盛業股權投資基金有限公司,持有股份6%;廣廈建設集團有限責任公司,持有股份2%。註冊資本爲2.5億元人民幣。

公司設立了投資決策委員會。投資決策委員會負責指導基金資產的運作、確定基本的投資策略和投資組合的原則。

公司下設兩大總部和二十八個直屬部門,分別是:權益投資總部、固定收益總部以及宏觀策略部、交易部、指數與量化投資部、特定資產管理部、多元資產管理部、年金投資部、產品規劃部、營銷服務部、客戶服務中心、市場部、養老金業務中心、戰略客戶部、機構-上海、機構-南方、券商業務部零售-北京、零售-上海、零售-南方、央企業務部、互聯網金融部、董事會辦公室、辦公室、人力資源部、財務部、信息技術部、基金運作部、風險管理部和監察法律部。

權益投資總部負責公司所管理資產的權益投資管理及相關工作。權益投資總部下設股票投資部(含各投資風格小組)、研究部。股票投資部負責進行股票選擇和組合管理。研究部負責完成對宏觀經濟、投資策略、行業上市公司及市場的研究。固定收益總部負責公司所管理資產的固定收益投資管理及相關工作。固定收益總部下設現金管理組、公募基金組、專戶組、國際組和研究組,分別負責各類固定收益資產的研究和投資工作。

市場部負責公司市場和銷售管理、銷售組織、目標和費用管理、銷售督導與營銷培訓管理、公司零售渠道銀行總行管理與維護、推動金融同業業務合作與拓展、國際業務的推動與協作等工作。戰略客戶部負責北方地區由國資委和財政部直接管轄企業以及該區域機構客戶的銷售與服務工作。機構-上海和機構-南方分別主要負責華東地區、華南地區以及其他指定區域的機構客戶銷售與服務工作。養老金業務中心負責公司社保基金、企業年金、基本養老金及職業年金的客戶拓展、銷售與服務、養老金研究與政策諮詢、養老金銷售支持與中臺運作協調、相關信息服務等工作。券商業務部負責券商渠道的開拓和銷售服務。零售-北京、零售-上海、零售-南方負責公司全國範圍內零售客戶的渠道銷售和服務。央企業務部負責招商局集團簽約機構客戶、重要中央企業及其財務公司等客戶的拓展、合作業務落地與服務等工作。營銷服務部負責營銷策劃、銷售支持、品牌傳播、對外媒體宣傳等工作。

宏觀策略部負責爲投委會審定資產配置計劃提供宏觀研究和策略研究支持。交易部負責執行基金經理的交易指令並進行交易分析和交易監督。指數與量化投資部負責公司各類指數與量化投資產品的研究和投資管理工作。特定資產管理部負責公司權益類特定資產專戶和權益類社保投資組合的投資管理及相關工作。多元資產管理部負責公司的基金中基金投資產品的研究和投資管理工作。年金投資部負責公司所管理企業年金等養老金資產的投資管理及相關工作。產品規劃部負責新產品設計、新產品報批、主管部門溝通維護、產品維護以及年金方案設計等工作。互聯網金融部負責公司互聯網金融戰略規劃的設計和實施,公司互聯網金融的平臺建設、業務拓展和客戶運營,推動公司相關業務在互聯網平臺的整合與創新。客戶服務中心負責零售客戶的服務和諮詢工作。

董事會辦公室專門負責股東會、董事會、監事會及董事會各專業委員會各項會務工作;股東關係管理與董、監事的聯絡、溝通及服務;基金行業政策、公司治理、戰略發展研究、公司文化建設;與公司治理及發展戰略等相關的重大信息披露管理;政府公共關係管理;黨務工作;博時慈善基金會的管理及運營等。辦公室負責公司的行政後勤支持、會議及文件管理、外事活動管理、檔案管理及工會工作等。人力資源部負責公司的人員招聘、培訓發展、薪酬福利、績效評估、員工溝通、人力資源信息管理工作。財務部負責公司預算管理、財務覈算、成本控制、財務分析等工作。信息技術部負責信息系統開發、網絡運行及維護、IT系統安全及數據備份等工作。基金運作部負責基金會計和基金註冊登記等業務。風險管理部負責建立和完善公司投資風險管理制度與流程,組織實施公司投資風險管理與績效分析工作,確保公司各類投資風險得到良好監督與控制。監察法律部負責對公司投資決策、基金運作、內部管理、制度執行等方面進行監察,並向公司管理層和有關機構提供獨立、客觀、公正的意見和建議。

另設北京分公司、上海分公司、瀋陽分公司、鄭州分公司和成都分公司,分別負責對駐京、滬、瀋陽、鄭州和成都人員日常行政管理和對赴京、滬、瀋陽和鄭州處理公務人員給予協助。此外,還設有全資子公司博時資本管理有限公司,以及境外子公司博時基金(國際)有限公司。

截止到2016年12月31日,公司總人數爲498人,其中研究員和基金經理超過88%擁有碩士及以上學位。

公司已經建立健全投資管理制度、風險控制制度、內部監察制度、財務管理制度、人事管理制度、信息披露制度和員工行爲準則等公司管理制度體系。

二、主要成員情況

1、基金管理人董事會成員

張光華先生,博士,董事長歷任國家外匯管理局政研室副主任,計劃處處長,中國人民銀行海南省分行副行長、黨委委員,中國人民銀行廣州分行副行長、黨委副書記,廣東發展銀行行長、黨委副書記,招商銀行副行長、執行董事、副董事長、黨委副書記,在招商銀行任職期間曾兼任永隆銀行副董事長、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長、招商信諾人壽保險有限公司董事長、招銀國際金融有限公司董事長、招銀金融租賃有限公司董事長。2015年8月起,任博時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長暨法定代表人。

熊劍濤先生,碩士,工程師,董事。1992年5月至1993年4月任職於深圳山星電子有限公司。1993年起,歷任招商銀行總行電腦部信息中心副經理,招商證券股份有限公司電腦部副經理、經理、電腦中心總經理、技術總監兼信息技術中心總經理;2004年1月至2004年10月,被中國證監會借調至南方證券行政接管組任接管組成員;2005年12月起任招商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副總裁,現分管經紀業務、資產管理業務、信息技術中心,兼任招商期貨有限公司董事長、中國證券業協會證券經紀專業委員會副主任委員。 2014年11月起,任博時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第六屆董事會董事。

江向陽先生,董事。2015年7月起任博時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總經理。中共黨員,南開大學國際金融博士,清華大學金融媒體EMBA。1986-1990年就讀於北京師範大學信息與情報學系,獲學士學位;1994-1997年就讀於中國政法大學研究生院,獲法學碩士學位;2003-2006年,就讀於南開大學國際經濟研究所,獲國際金融博士學位。2015年1月至7月,任招商局金融集團副總經理、博時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黨委副書記。歷任中國證監會辦公廳、黨辦副主任兼新聞辦(網信辦)主任;中國證監會辦公廳副巡視員;中國證監會深圳專員辦處長、副專員;中國證監會期貨監管部副處長、處長;中國農業工程研究設計院情報室幹部。

王金寶先生,碩士,董事。1988年7月至1995年4月在上海同濟大學數學系工作,任教師。1995年4月進入招商證券,先後任上海澳門路營業部總經理、上海地區總部副總經理(主持工作)、投資部總經理、投資部總經理兼固定收益部總經理、股票銷售交易部總經理(現更名爲機構業務總部)、機構業務董事總經理。2002年10月至2008年7月,任博時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第二屆、第三屆監事會監事。2008年7月起,任博時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第四屆至第六屆董事會董事。

陳克慶先生,北京大學工商管理碩士。2001年起歷任世紀證券投資銀行北京總部副總經理,國信證券投行業務部副總經理,華西證券投資銀行總部副總經理、董事總經理。2014年加入中國長城資產管理公司,現任投資投行事業部副總經理。

楊林峰先生,碩士,高級經濟師,董事。1988年8月就職於國家紡織工業部,1992年7月至2006年6月任職於中國華源集團有限公司,先後任華源發展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證交所上市公司)董秘、副總經理、常務副總經理等職。2006年7月就職於上海市國資委直屬上海大盛資產有限公司,任戰略投資部副總經理。2007年10月至今,出任上海盛業股權投資基金有限公司執行董事、總經理。2011年7月至2013年8月,任博時基金管理有公司第五屆監事會監事。2013年8月起,任博時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第五屆、第六屆董事會董事。

顧立基先生,碩士,獨立董事。1968年至1978年就職於上海印染機械修配廠,任共青團總支書記;1983年起,先後任招商局蛇口工業區管理委員會辦公室秘書、主任;招商局蛇口工業區免稅品有限公司董事總經理;中國國際海運集裝箱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總經理、總經理;招商局蛇口工業區有限公司副總經理、國際招商局貿易投資有限公司董事副總經理;蛇口招商港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總經理;招商局蛇口工業區有限公司董事總經理;香港海通有限公司董事總經理;招商局科技集團有限公司董事總經理、招商局蛇口工業區有限公司副總經理。2008年退休。2008年2月至今,任清華大學深圳研究生院兼職教授;2008年11月至2010年10月,兼任招商局科技集團有限公司執行董事;2009年6月至今,兼任中國平安保險(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外部監事、監事會主席;2011年3月至今,兼任湘電集團有限公司外部董事;2013年5月至2014年8月,兼任德華安顧人壽保險有限公司(ECNL)董事;2013年6月至今,兼任深圳市昌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2014年11月起,任博時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第六屆董事會獨立董事。

李南峰先生,學士,獨立董事。1969年起先後在中國人民解放軍酒泉衛星基地、四川大學經濟系、中國人民銀行、深圳國際信託投資公司、華潤深國投信託有限公司工作,歷任中國人民銀行總行金融研究所研究院、深圳特區人行辦公室主任,深圳國際信託投資公司副總經理、總經理、董事長、黨委書記,華潤深國投信託有限公司總經理、副董事長。1994年至2008年曾兼任國信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董事長。2010年退休。2013年8月起,任博時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第五屆、第六屆董事會獨立董事。

何迪先生,碩士,獨立董事。1971年起,先後在北京西城區半導體器件廠、北京東城區電子儀器一廠、中共北京市委黨校、社科院美國研究所、加州大學伯克利分校、布魯津斯學會、標準國際投資管理公司工作。1997年9月至今任瑞銀投資銀行副主席。2008年1月,何迪先生建立了資助、支持中國經濟、社會與國際關係領域中長期問題研究的非營利公益組織“博源基金會”,並擔任該基金會總幹事。2012年7月起,任博時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第五屆、第六屆董事會獨立董事。

2、基金管理人監事會成員

車曉昕女士,碩士,監事。1983年起歷任鄭州航空工業管理學院助教、講師、珠海證券有限公司經理、招商證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資銀行總部總經理。現任招商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財務管理董事總經理。2008年7月起,任博時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第四至六屆監事會監事。

餘和研先生,監事。1974年12月入伍服役。自1979年4月進入中國農業銀行總行工作,先後在辦公室、農村金融研究所、發展研究部、國際業務部等部門擔任科員、副處長、處長等職務;1993年8月起先後在英國和美國擔任中國農業銀行倫敦代表處首席代表、紐約代表處首席代表;1998年8月回到中國農業銀行總行,在零售業務部擔任副總經理。1999年10月起到中國長城資產管理公司工作,先後在總部國際業務部、人力資源部擔任總經理;2008年8月起先後到中國長城資產管理公司天津辦事處、北京辦事處擔任總經理;2014年3月至今擔任中國長城資產管理公司控股的長城國富置業有限公司監事、監事會主席,長城環亞國際投資有限公司董事;2015年7月起任博時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監事。

趙興利先生,碩士,監事。1987年至1995年就職於天津港務局計財處。1995年至2012年5月先後任天津港貿易公司財務科科長、天津港貨運公司會計主管、華夏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財務部總經理、天津港財務有限公司常務副總經理。2012年5月籌備天津港(集團)有限公司金融事業部,2011年11月至今任天津港(集團)有限公司金融事業部副部長。2013年3月起,任博時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第五至六屆監事會監事。

鄭波先生,博士,監事。2001年起先後在中國平安保險公司總公司、博時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工作。現任博時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人力資源部總經理。2008年7月起,任博時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第四至六屆監事會監事。

黃健斌先生,工商管理碩士。1995年起先後在廣發證券有限公司、廣發基金管理有限責任公司投資管理部、中銀國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管理部工作。2005年加入博時基金管理公司,歷任固定收益部基金經理、博時平衡配置混合型基金基金經理、固定收益部副總經理、社保組合投資經理、固定收益部總經理。現任公司總經理助理兼固定收益總部董事總經理、年金投資部總經理、社保組合投資經理、高級投資經理、兼任博時資本管理有限公司董事。2016年3月18日至今擔任博時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監事會員工監事。

嚴斌先生,碩士,監事。1997年7月起先後在華僑城集團公司、博時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工作。現任博時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財務部副總經理。2015年5月起,任博時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第六屆監事會監事。

3、高級管理人員

張光華先生,簡歷同上。

江向陽先生,簡歷同上。

王德英先生,碩士,副總經理。1995年起先後在北京清華計算機公司任開發部經理、清華紫光股份公司CAD與信息事業部任總工程師。2000年加入博時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歷任行政管理部副經理,電腦部副經理、信息技術部總經理、公司代總經理。現任公司副總經理,主管IT、運作、指數與量化投資等工作,博時基金(國際)有限公司及博時資本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董良泓先生,CFA,MBA,副總經理。1993年起先後在中國技術進出口總公司、中技上海投資公司、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長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從事投資管理工作。2005年2月加入博時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歷任社保股票基金經理,特定資產高級投資經理,研究部總經理兼特定資產高級投資經理、社保股票基金經理、特定資產管理部總經理、博時資本管理有限公司董事。現任公司副總經理兼高級投資經理、社保組合投資經理,兼任博時基金(國際)有限公司董事。

邵凱先生,經濟學碩士,副總經理。1997年至1999年在河北省經濟開發投資公司從事投資管理工作。2000年8月加入博時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歷任債券組合經理助理、債券組合經理、社保債券基金基金經理、固定收益部副總經理兼社保債券基金基金經理、固定收益部總經理、固定收益投資總監、社保組合投資經理。現任公司副總經理、兼任博時基金(國際)有限公司董事、博時資本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徐衛先生,碩士,副總經理。1993年起先後在深圳市證券管理辦公室、中國證監會、摩根士丹利華鑫基金工作。2015年6月加入博時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現任公司副總經理兼博時資本管理有限公司董事、博時基金(國際)有限公司董事。

孫麒清女士,商法學碩士,督察長。曾供職於廣東深港律師事務所。2002年加入博時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歷任監察法律部法律顧問、監察法律部總經理。現任公司督察長,兼任博時基金(國際)有限公司董事、博時資本管理有限公司副董事長。

4、本基金基金經理

王曦女士,學士。2008年加入博時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歷任研究助理、投資分析員、研究員、投資助理、博時新起點混合基金(2015年9月7日至)的基金經理。現任博時混合基金(2015年9月7日至今)、博時新趨勢混合基金(2015年9月7日至今)、博時新策略混合基金(2015年11月23日至今)、博時新收益混合基金(2016年2月4日至今)、博時新價值混合基金(2016年3月18日至今)、博時鑫源混合基金(2016年8月24日至今)、博時鑫瑞混合基金(2016年10月13日至今)、博時鑫澤混合基金(2016年10月17日至今)、博時鑫豐混合基金(2016年12月21日至今)、博時鑫泰混合基金(2017年1月10日至今)、博時鑫惠混合基金(2017年1月23日至今)的基金經理。

過鈞先生,碩士,CFA。1995年起先後在上海工藝品進出口公司、德國德累斯頓銀行上海分行、美國Lowes食品有限公司、美國通用電氣公司、華夏基金固定收益部工作。2005年加入博時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歷任基金經理、博時穩定價值債券投資基金的基金經理(2005年8月24日至2010年8月3日)、固定收益部副總經理、博時轉債增強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2010年11月24日至2013年9月25日)、博時亞洲票息收益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的基金經理(2013年2月1日至2014年4月2日)、博時雙債增強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基金經理(2013年9月13日至2015年7月16日)、博時新財富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的基金經理(2015年6月24日至2016年7月4日)。現任董事總經理兼固定收益總部公募基金組投資總監兼、博時信用債券投資基金基金經理(2009年6月10日至今)、博時穩健回報基金的基金經理(2014年1月8日至今)、博時新收益靈活配置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2016年2月29日至今)、博時新機遇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2016年3月29日至今)、博時新價值靈活配置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2016年3月29日至今)、博時新策略靈活配置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2016年8月1日至今)的基金經理、博時鑫源靈活配置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2016年9月6日至今)、博時樂臻定期開放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2016年9月29日至今)、博時新起點靈活配置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2016年10月17日至今)、博時雙債增強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的基金經理(2016年10月24日至今)、博時鑫惠靈活配置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2017年1月10日至今)、博時鑫瑞靈活配置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2017年2月10日至今)、博時鑫潤靈活配置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2017年2月10日至今)的基金經理。

5、投資決策委員會成員

委員:江向陽、邵凱、黃健斌、李權勝、歐陽凡、魏鳳春、王俊、過鈞、白仲光

江向陽先生,簡歷同上。

邵凱先生,簡歷同上。

黃健斌先生,簡歷同上。

李權勝先生,碩士。2001年起先後在招商證券、銀華基金工作。2006年加入博時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歷任研究員、研究員兼基金經理助理、特定資產投資經理、特定資產管理部副總經理、博時醫療保健行業股票基金基金經理、股票投資部副總經理、股票投資部成長組投資總監。現任董事總經理兼股票投資部總經理兼價值組投資總監、博時精選混合基金、博時新趨勢混合基金的基金經理。

歐陽凡先生,碩士。2003年起先後在衡陽市金盃電纜廠、南方基金工作。2011年加入博時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任特定資產管理部副總經理、社保組合投資經理助理。現任特定資產管理部總經理兼社保組合投資經理。

魏鳳春先生,經濟學博士。1993年起先後在山東經濟學院、江南證券、清華大學、江南證券、中信建投證券公司工作。2011年加入博時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歷任投資經理、博時抗通脹增強回報(QDII-FOF)基金、博時平衡配置混合基金的基金經理。現任首席宏觀策略分析師兼宏觀策略部總經理、多元資產管理部總經理。

王俊先生,碩士,CFA。2008年從上海交通大學碩士研究生畢業後加入博時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歷任研究員、金融地產與公用事業組組長、研究部副總經理、博時國企改革股票基金、博時絲路主題股票基金的基金經理。現任研究部總經理兼博時主題行業混合(LOF)基金、博時滬港深優質企業混合基金、博時滬港深成長企業混合基金、博時滬港深價值優選混合基金的基金經理。

過鈞先生,碩士,CFA。1995年起先後在上海工藝品進出口公司、德國德累斯頓銀行上海分行、美國Lowes食品有限公司、美國通用電氣公司、華夏基金固定收益部工作。2005年加入博時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歷任基金經理、博時穩定價值債券投資基金的基金經理、固定收益部副總經理、博時轉債增強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博時亞洲票息收益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博時裕祥分級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博時雙債增強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博時新財富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的基金經理。現任董事總經理兼固定收益總部公募基金組投資總監、博時信用債券投資基金、博時穩健回報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LOF)、博時新收益靈活配置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博時新機遇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博時新價值靈活配置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博時新策略靈活配置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博時鑫源靈活配置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博時樂臻定期開放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博時新起點靈活配置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博時雙債增強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博時鑫惠靈活配置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博時鑫瑞靈活配置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博時鑫潤靈活配置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的基金經理。

白仲光先生,博士。1991年起先後在石家莊無線電九廠、石家莊經濟學院、長盛基金、德邦基金、上海金珀資產管理公司工作。2015年加入博時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現任董事總經理兼年金投資部投資總監、股票投資部絕對收益組投資總監。

6、上述人員之間均不存在近親屬關係。

二、基金託管人

一、基金託管人概況

1、基本情況

名稱:中國民生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國民生銀行”)

住所:北京市西城區復興門內大街2號

辦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區復興門內大街2號

法定代表人:洪崎

成立時間:1996年2月7日

基金託管業務批准文號:證監基金字[2004]101號

組織形式: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註冊資本:28,365,585,227元人民幣

存續期間:持續經營

電話:010-58560666

聯繫人:羅菲菲

中國民生銀行是我國首家主要由非公有制企業入股的全國性股份制商業銀行,同時又是嚴格按照《公司法》和《商業銀行法》建立的規範的股份制金融企業。多種經濟成份在中國金融業的涉足和實現規範的現代企業制度,使中國民生銀行有別於國有銀行和其他商業銀行,而爲國內外經濟界、金融界所關注。中國民生銀行成立二十年來,業務不斷拓展,規模不斷擴大,效益逐年遞增,並保持了快速健康的發展勢頭。

2000年12月19日,中國民生銀行A股股票(600016)在上海證券交易所掛牌上市。 2003年3月18日,中國民生銀行40億可轉換公司債券在上交所正式掛牌交易。2004年11月8日,中國民生銀行通過銀行間債券市場成功發行了58億元人民幣次級債券,成爲中國第一家在全國銀行間債券市場成功私募發行次級債券的商業銀行。2005年10月26日,民生銀行成功完成股權分置改革,成爲國內首家完成股權分置改革的商業銀行,爲中國資本市場股權分置改革提供了成功範例。 2009年11月26日,中國民生銀行在香港交易所掛牌上市。

中國民生銀行自上市以來,按照“團結奮進,開拓創新,培育人才;嚴格管理,規範行爲,敬業守法;講究質量,提高效益,健康發展”的經營發展方針,在改革發展與管理等方面進行了有益探索,先後推出了“大集中”科技平臺、“兩率”考覈機制、“三卡”工程、獨立評審制度、八大基礎管理系統、集中處理商業模式及事業部改革等制度創新,實現了低風險、快增長、高效益的戰略目標,樹立了充滿生機與活力的嶄新的商業銀行形象。

2010年2月3日,在“卓越2009年度金融理財排行榜”評選活動中,中國民生銀行一流的電子銀行產品和服務獲得了專業評測公司、網友和專家的一致好評,榮獲卓越2009年度金融理財排行榜“十佳電子銀行”獎。

2010年10月,在經濟觀察報主辦的“2009年度中國最佳銀行評選”中,民生銀行獲得評委會獎——“中國銀行業十年改革創新獎”。這一獎項是評委會爲表彰在公司治理、激勵機制、風險管理、產品創新、管理架構、商業模式六個方面創新表現卓著的銀行而特別設立的。

2011年12月,在由中國金融認證中心(CFCA)聯合近40家成員行共同舉辦的2011中國電子銀行年會上,民生銀行榮獲“2011年中國網上銀行最佳網銀安全獎”。這是繼2009年、2010年榮獲“中國網上銀行最佳網銀安全獎”後,民生銀行第三次獲此殊榮,是第三方權威安全認證機構對民生銀行網上銀行安全性的高度肯定。

2012年6月20日,在國際經濟高峰論壇上,民生銀行貿易金融業務以其2011-2012年度的出色業績和產品創新最終榮獲“2012年中國卓越貿易金融銀行”獎項。這也是民生銀行繼2010年榮獲英國《金融時報》“中國銀行業成就獎—最佳貿易金融銀行獎”之後第三次獲此殊榮。

2012年11月29日,民生銀行在《The Asset》雜誌舉辦的2012年度AAA國家獎項評選中獲得“中國最佳銀行-新秀獎”。

2013年度,民生銀行榮獲中國投資協會股權和創業投資專業委員會年度中國優秀股權和創業投資中介機構“最佳資金託管銀行”及由21世紀傳媒頒發的2013年PE/VC最佳金融服務託管銀行獎。

2013年榮獲中國內部審計協會民營企業內部審計優秀企業。

在第八屆“21世紀亞洲金融年會”上,民生銀行榮獲“2013?亞洲最佳投資金融服務銀行”大獎。

在“2013第五屆卓越競爭力金融機構評選”中,民生銀行榮獲“2013卓越競爭力品牌建設銀行”獎。

在中國社科院發佈的《中國企業社會責任藍皮書(2013)》中,民生銀行榮獲“中國企業上市公司社會責任指數第一名”、“中國民營企業社會責任指數第一名”、“中國銀行業社會責任指數第一名”。

在2013年第十屆中國最佳企業公民評選中,民生銀行榮獲“2013年度中國最佳企業公民大獎”。

2013年還獲得年度品牌金博獎“品牌貢獻獎”。

2014年獲評中國銀行業協會“最佳民生金融獎”、“年度公益慈善優秀項目獎”。

2014年榮獲《亞洲企業管治》“第四屆最佳投資者關係公司”大獎和“2014亞洲企業管治典範獎”。

2014年被英國《金融時報》、《博鰲觀察》聯合授予“亞洲貿易金融創新服務”稱號。

2014年還榮獲《亞洲銀行家》“中國最佳中小企業貿易金融銀行獎”,獲得《21世紀經濟報道》頒發的“最佳資產管理私人銀行”獎,獲評《經濟觀察》報“年度卓越私人銀行”等。

2015年度,民生銀行在《金融理財》舉辦的2015年度金融理財金貔貅獎評選中榮獲“金牌創新力託管銀行獎”。

2015年度,民生銀行榮獲《EUROMONEY》2015年度“中國最佳實物黃金投資銀行”稱號。

2015年度,民生銀行連續第四次獲評《企業社會責任藍皮書(2015)》“中國銀行業社會責任發展指數第一名”。

2015年度,民生銀行在《經濟觀察報》主辦的2014-2015年度中國卓越金融獎評選中榮獲“年度卓越創新戰略創新銀行”和“年度卓越直銷銀行”兩項大獎。

2、主要人員情況

楊春萍:女,北京大學本科、碩士。資產託管部副總經理。曾就職於中國投資銀行總行,意大利聯合信貸銀行北京代表處,中國民生銀行金融市場部和資產託管部。歷任中國投資銀行總行業務經理,意大利聯合信貸銀行北京代表處代表,中國民生銀行金融市場部處長、資產託管部總經理助理、副總經理等職務。具有近三十年的金融從業經歷,豐富的外資銀行工作經驗,具有廣闊的視野和前瞻性的戰略眼光。

3、基金託管業務經營情況

中國民生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於2004年7月9日獲得基金託管資格,成爲《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投資基金法》頒佈後首家獲批從事基金託管業務的銀行。爲了更好地發揮後發優勢,大力發展託管業務,中國民生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資產託管部從成立伊始就本着充分保護基金持有人的利益、爲客戶提供高品質託管服務的原則,高起點地建立系統、完善制度、組織人員。資產託管部目前共有員工68人,平均年齡36歲,100%員工擁有大學本科以上學歷,80%以上員工具有碩士以上文憑。基金業務人員100%都具有基金從業資格。

中國民生銀行堅持以客戶需求爲導向,秉承“誠信、嚴謹、高效、務實”的經營理念,依託豐富的資產託管經驗、專業的託管業務服務和先進的託管業務平臺,爲境內外客戶提供安全、準確、及時、高效的專業託管服務。截至2017年3月31日,中國民生銀行已託管164只證券投資基金,託管的證券投資基金總淨值達到5007.92億元。中國民生銀行於2007年推出“託付民生·安享財富”託管業務品牌,塑造產品創新、服務專業、效益優異、流程先進、踐行社會責任的託管行形象,贏得了業界的高度認可和客戶的廣泛好評,深化了與客戶的戰略合作。自2010年至今,中國民生銀行榮獲《金融理財》雜誌頒發的“最具潛力託管銀行”、“最佳創新託管銀行”和“金牌創新力託管銀行”獎,榮獲《21世紀經濟報道》頒發的“最佳金融服務託管銀行”獎。

二、基金託管人的內部控制制度

1、內部風險控制目標

強化內部管理,保障國家的金融方針政策及相關法律法規貫徹執行,保證自覺合規依法經營,形成一個運作規範化、管理科學化、監控制度化的內控體系,保障業務正常運行,維護基金份額持有人及基金託管人的合法權益。

2、內部風險控制組織結構

中國民生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基金託管業務內部風險控制組織結構由中國民生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審計部、資產託管部內設風險監督中心及資產託管部各業務中心共同組成。總行審計部對各業務部門風險控制工作進行指導、監督。資產託管部內設獨立、專職的風險監督中心,負責擬定託管業務風險控制工作總體思路與計劃,組織、指導、協調、監督各業務中心風險控制工作的實施。各業務中心在各自職責範圍內實施具體的風險控制措施。

3、內部風險控制原則

(1)全面性原則:風險控制必須覆蓋資產託管部的所有中心和崗位,滲透各項業務過程和業務環節;風險控制責任應落實到每一業務部門和業務崗位,每位員工對自己崗位職責範圍內的風險負責。

(2)獨立性原則:資產託管部設立獨立的風險監督中心,該中心保持高度的獨立性和權威性,負責對託管業務風險控制工作進行指導和監督。

(3)相互制約原則:各中心在內部組織結構的設計上要形成一種相互制約的機制,建立不同崗位之間的制衡體系。

(4)定性和定量相結合原則:建立完備的風險管理指標體系,使風險管理更具客觀性和操作性。

(5)防火牆原則:託管部自身財務與基金財務嚴格分開;託管業務日常操作部門與行政、研發和營銷等部門嚴格分離。

4、內部風險控制制度和措施

(1)制度建設:建立了明確的崗位職責、科學的業務流程、詳細的操作手冊、嚴格的人員行爲規範等一系列規章制度。

(2)建立健全的組織管理結構:前後臺分離,不同部門、崗位相互牽制。

(3)風險識別與評估:風險監督中心指導業務中心進行風險識別、評估,制定並實施風險控制措施。

(4)相對獨立的業務操作空間:業務操作區相對獨立,實施門禁管理和音像監控。

(5)人員管理:進行定期的業務與職業道德培訓,使員工樹立風險防範與控制理念,並簽訂承諾書。

(6)應急預案:制定完備的《應急預案》,並組織員工定期演練;建立異地災備中心,保證業務不中斷。

5、資產託管部內部風險控制

中國民生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從控制環境、風險評估、控制活動、信息溝通、監控等五個方面構建了託管業務風險控制體系。

(1)堅持風險管理與業務發展同等重要的理念。託管業務是商業銀行新興的中間業務,中國民生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資產託管部從成立之日起就特別強調規範運作,一直將建立一個系統、高效的風險防範和控制體系作爲工作重點。隨着市場環境的變化和託管業務的快速發展,新問題新情況不斷出現,中國民生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資產託管部始終將風險管理放在與業務發展同等重要的位置,視風險防範和控制爲託管業務生存和發展的生命線。

(2)實施全員風險管理。完善的風險管理體系需要從上至下每個員工的共同參與,只有這樣,風險控制制度和措施纔會全面、有效。中國民生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資產託管部實施全員風險管理,將風險控制責任落實到具體業務中心和業務崗位,每位員工對自己崗位職責範圍內的風險負責。

(3)建立分工明確、相互牽制的風險控制組織結構。託管部通過建立縱向雙人制,橫向多中心制的內部組織結構,形成不同中心、不同崗位相互制衡的組織結構。

(4)以制度建設作爲風險管理的核心。中國民生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資產託管部十分重視內部控制制度的建設,已經建立了一整套內部風險控制制度,包括業務管理辦法、內部控制制度、員工行爲規範、崗位職責及涵括所有後臺運作環節的操作手冊。以上制度隨着外部環境和業務的發展還會不斷增加和完善。

(5)制度的執行和監督是風險控制的關鍵。制度執行比編寫制度更重要,制度落實檢查是風險控制管理的有力保證。中國民生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資產託管部內部設置專職風險監督中心,依照有關法律規章,定期對業務的運行進行稽覈檢查。總行審計部也不定期對資產託管部進行稽覈檢查。

(6)將先進的技術手段運用於風險控制中。在風險管理中,技術控制風險比制度控制風險更加可靠,可將人爲不確定因素降至最低。託管業務系統需求不僅從業務方面而且從風險控制方面都要經過多方論證,託管業務技術系統具有較強的自動風險控制功能。

三、基金託管人對基金管理人運作基金進行監督的方法和程序

根據《基金法》、《運作辦法》、基金合同和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對基金的投資對象、基金資產的投資組合比例、基金資產的核算、基金資產淨值的計算、基金管理人報酬的計提和支付、基金託管人報酬的計提和支付、基金申購資金的到賬和贖回資金的劃付、基金收益分配等行爲的合法性、合規性進行監督和核查。

基金託管人發現基金管理人的違反《基金法》、《運作辦法》、基金合同和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的行爲,應及時以書面形式通知基金管理人限期糾正,基金管理人收到通知後應及時覈對確認並以書面形式對基金託管人發出回函。在限期內,基金託管人有權隨時對通知事項進行復查,督促基金管理人改正。基金管理人對基金託管人通知的違規事項未能在限期內糾正的,基金託管人應報告中國證監會。

基金託管人發現基金管理人有重大違規行爲,應立即報告中國證監會,同時通知基金管理人限期糾正。

三、相關服務機構

一、基金份額發售機構

基金銷售機構的具體名單見基金份額發售公告,基金管理人可依據實際情況增減、變更基金銷售機構。

基金管理人可根據有關法律法規,變更、增減發售本基金的銷售機構,並及時公告。

二、登記機構

名稱:博時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 廣東省深圳市福田區深南大道7088號招商銀行大廈29層

辦公地址: 北京市建國門內大街18號恆基中心1座23層

法定代表人:張光華

電話:(010)65171166

傳真:(010)65187068

聯繫人: 許鵬

三、出具法律意見書的律師事務所

名稱:上海市通力律師事務所

註冊地址:上海市銀城中路68號時代金融中心19樓

辦公地址:上海市銀城中路68號時代金融中心19樓

電話: 021-31358666

傳真: 021-31358600

負責人:俞衛鋒

聯繫人:陸奇

經辦律師:安冬、陸奇

四、審計基金財產的會計師事務所

名稱:普華永道中天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

住所:上海市浦東新區陸家嘴環路1318號星展銀行大廈6樓

辦公地址:上海市湖濱路202號普華永道中心11樓

執行事務合夥人:李丹

聯繫電話:(021)23238888

傳真:(021)23238800

聯繫人:張振波

經辦註冊會計師:薛競、張振波

四、基金的名稱

博時鑫瑞靈活配置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

五、基金的類型

混合型

六、基金運作方式

本基金運作方式爲契約型開放式,存續期間爲不定期。

七、基金的投資目標

本基金通過對多種投資策略的有機結合,在有效控制風險的前提下,力爭爲基金持有人獲取長期持續穩定的投資回報。

八、基金的投資範圍

本基金的投資對象是具有良好流動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國內依法發行上市的股票(包括中小板、創業板及其他經中國證監會覈准上市的股票)、權證、股指期貨等權益類金融工具,以及債券等固定收益類金融工具(包括國債、金融債、央行票據、地方政府債、企業債、公司債、可交換公司債券、可轉換公司債券(含可分離交易可轉債)、中小企業私募債券、中期票據、短期融資券、超級短期融資券、資產支持證券、次級債、債券回購、銀行存款、貨幣市場工具等)及法律法規或中國證監會允許基金投資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須符合中國證監會的相關規定)。如法律法規或監管機構以後允許基金投資其他品種,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適當程序後,可以將其納入投資範圍。

九、基金的投資策略

(一)資產配置策略

本基金通過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相結合、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互相補充的方法,在股票、債券和現金等資產類之間進行相對穩定的適度配置,強調通過自上而下的宏觀分析與自下而上的市場趨勢分析有機結合進行前瞻性的決策。

(二)債券投資策略

本基金採用的債券投資策略包括:期限結構策略、信用策略、互換策略、息差策略、可轉換債券投資策略等。

1、期限結構策略

通過預測收益率曲線的形狀和變化趨勢,對各類型債券進行久期配置。具體策略又分爲跟蹤收益率曲線的騎乘策略和基於收益率曲線變化的子彈策略、槓鈴策略及梯式策略。

2、信用策略

信用債收益率等於基準收益率加信用利差,信用利差收益主要受兩個方面的影響,一是該信用債對應信用水平的市場平均信用利差曲線走勢;二是該信用債本身的信用變化。基於這兩方面的因素,本基金管理人分別採用(1)基於信用利差曲線變化策略和(2)基於信用債信用變化策略。

3、互換策略

不同券種在利息、違約風險、久期、流動性、稅收和衍生條款等方面存在差別,投資管理人可以同時買入和賣出具有相近特性的兩個或兩個以上券種,賺取收益級差。

4、息差策略

通過正回購,融資買入收益率高於回購成本的債券,從而獲得槓桿放大收益。

5、可轉換債券投資策略

本基金利用宏觀經濟變化和上市公司的盈利變化,判斷市場的變化趨勢,選擇不同的行業,再根據可轉換債券的特性選擇各行業不同的轉債券種。本基金利用可轉換債券的債券底價和到期收益率來判斷轉債的債性,增強本金投資的相對安全性;利用可轉換債券溢價率來判斷轉債的股性,在市場出現投資機會時,優先選擇股性強的品種,獲取超額收益。

6、中小企業私募債券投資策略

針對中小企業私募債券,本基金以持有到期、獲得本金和票息收入爲主要投資策略,同時,密切關注債券的信用風險變化,力爭在控制風險的前提下,獲得較高收益。

(三)股票投資策略

本基金股票投資以定性和定量分析爲基礎,從基本面分析入手,主要遵循以下三個步驟:

(1)本基金將對股票的風格特徵進行評估,從股票池中選擇成長與價值特性突出的股票。

根據一系列指標對市場上所有股票的風格特徵進行評估。成長股的重要評估指標是考察公司的成長性。價值投資的核心思想是尋找市場上被低估的股票。通過以上評估,初步篩選出成長與價值股票池。

(2)對股票的基本面素質進行篩選,應用基本面分析方法,確定優質成長股與優質價值股的評價標準,在第一步選擇出的具有鮮明風格的股票名單中,進一步分析,選出基本面較好的股票。

(3)進行成長與價值的風格配置。本基金將根據對市場的判斷,動態地調整成長股與價值股的投資比重,追求在可控風險前提下的穩健回報。

在以上形成的價值股、成長股股票池中,本基金根據對市場趨勢的判斷、宏觀經濟環境等因素,對成長與價值股的投資比例進行配置。總體而言,成長股與價值股在股票資產中進行相對均衡的配置,適度調整。以控制因風格帶來的投資風險,降低組合波動的風險,提高整體收益率。

(四)金融衍生品投資策略

1、權證投資策略

權證爲本基金輔助性投資工具,投資原則爲有利於基金資產增值、控制下跌風險。本基金在權證投資方面將以價值分析爲基礎,在採用數量化模型分析其合理定價的基礎上,立足於無風險套利,力求穩健的投資收益。

2、股指期貨投資策略

本基金將根據風險管理的原則,以套期保值爲目的,在風險可控的前提下,本着謹慎原則,參與股指期貨的投資,以管理投資組合的系統性風險,改善組合的風險收益特性。

(五)資產支持證券投資策略

本基金將通過對資產支持證券基礎資產及結構設計的研究,結合多種定價模型,根據基金資產組合情況適度進行資產支持證券的投資。未來隨着證券市場投資工具的發展和豐富,在符合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的前提下,本基金可相應調整和更新相關投資策略。

十、基金的業績比較基準

本基金的業績比較基準爲:

滬深300指數收益率×50% +中證綜合債指數收益率×50%

滬深300指數是由滬深A股中規模大、流動性好的最具代表性的300只股票組成,於2005年4月8日正式發佈,以綜合反映滬深A股市場整體表現。中證綜合債券指數是綜合反映銀行間和交易所市場國債、金融債、企業債、央票及短融整體走勢的跨市場債券指數。因此,以“滬深300指數收益率×50% +中證綜合債指數收益率×50%”爲本基金業績比較基準能夠較好反應本基金的產品特性及風險收益特徵。如果今後法律法規發生變化,或者有更權威的、更能爲市場普遍接受的業績比較基準推出,或者是市場上出現更加適合用於本基金的業績比較基準時,基金管理人經與基金託管人協商一致,在履行適當程序後變更本基金業績比較基準並及時公告,而無需召開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

十一、基金的風險收益特徵

本基金爲混合型基金,其預期收益及預期風險水平低於股票型基金,高於債券型基金及貨幣市場基金,屬於中高收益/風險特徵的基金。

十二、基金投資組合報告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會及董事保證本報告所載資料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並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基金託管人根據本基金合同規定,複覈了本報告中的淨值表現和投資組合報告等內容,保證複覈內容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

本投資組合報告所載數據截至2017年3月31日。本報告財務數據未經審計師審計。

1 報告期末基金資產組合情況

2 報告期末按行業分類的股票投資組合

3 報告期末按公允價值佔基金資產淨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資明細

4 報告期末按債券品種分類的債券投資組合

5 報告期末按公允價值佔基金資產淨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債券投資明細

6 報告期末按公允價值佔基金資產淨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資產支持證券投資明細

本基金本報告期末未持有資產支持證券。

7 報告期末按公允價值佔基金資產淨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貴金屬投資明細

本基金本報告期末未持有貴金屬。

8 報告期末按公允價值佔基金資產淨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權證投資明細

本基金本報告期末未持有權證投資。

9 報告期末本基金投資的股指期貨交易情況說明

本基金本報告期末未持有股指期貨。

10 報告期末本基金投資的國債期貨交易情況說明

本基金本報告期末未持有國債期貨。

11投資組合報告附註

11.1 報告期內基金投資的前十名證券的發行主體沒有被監管部門立案調查,或在報告編制日前一年內受到公開譴責、處罰。

11.2 報告期內基金投資的前十名股票中,沒有投資超出基金合同規定備選股票庫之外的股票。

11.3 其他資產構成

11.4 報告期末持有的處於轉股期的可轉換債券明細

本基金本報告期末未持有處於轉股期的可轉換債券。

11.5 報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況的說明

本基金本報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況。

11.6 投資組合報告附註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於四捨五入的原因,分項之和與合計項之間可能存在尾差。

十三、基金的業績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盡職守、誠實信用、謹慎勤勉的原則管理和運用基金財產,但不保證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證最低收益。基金的過往業績並不代表其未來表現。投資有風險,投資者在做出投資決策前應仔細閱讀本基金的招募說明書。

自基金合同生效開始,基金份額淨值增長率及其與同期業績比較基準收益率的比較

1、博時鑫瑞混合A

2、博時鑫瑞混合C

十四、基金費用與稅收

一、基金費用的種類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費

2、基金託管人的託管費;

3、C類基金份額的銷售服務費

4、《基金合同》生效後與基金相關的信息披露費用;

5、《基金合同》生效後與基金相關的會計師費、律師費、訴訟費和仲裁費;

6、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費用;

7、基金的證券、期貨交易費用;

8、基金的銀行匯劃費用;

9、基金的賬戶開戶費用、賬戶維護費用;

10、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和《基金合同》約定,可以在基金財產中列支的其他費用。

二、基金費用計提方法、計提標準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費

本基金的管理費按前一日基金資產淨值的0.6%年費率計提。管理費的計算方法如下:

H=E×0.6%÷當年天數

H爲每日應計提的基金管理費

E爲前一日的基金資產淨值

基金管理費每日計算,逐日累計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於次月首日起3個工作日內向基金託管人發送基金管理費劃付指令,經基金託管人複覈後於3個工作日內從基金財產中一次性支付給基金管理人。若遇不可抗力致使無法按時支付的,支付日期順延至最近可支付日。

2、基金託管人的託管費

本基金的託管費按前一日基金資產淨值的0.15%的年費率計提。託管費的計算方法如下:

H=E×0.15%÷當年天數

H爲每日應計提的基金託管費

E爲前一日的基金資產淨值

基金託管費每日計算,逐日累計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於次月首日起3個工作日內向基金託管人發送基金託管費劃付指令,經基金託管人複覈後於3個工作日內從基金財產中一次性支付給基金託管人。若遇不可抗力致使無法按時支付的,支付日期順延至最近可支付日。

3、銷售服務費

本基金A類基金份額不收取銷售服務費,C類基金份額的銷售服務費年費率爲0.1%。

本基金銷售服務費按前一日C類基金份額的基金資產淨值的0.1%年費率計提。計算方法如下:

H=E×0.1%÷當年天數

H爲C類基金份額每日應計提的銷售服務費

E爲C類基金份額前一日基金資產淨值

銷售服務費每日計算,逐日累計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於次月首日起3個工作日內向基金託管人發送銷售服務費劃付指令,經基金託管人複覈後於3個工作日內從基金財產中一次性支付給登記機構,由登記機構代付給銷售機構。若遇不可抗力致使無法按時支付的,支付日期順延至最近可支付日。銷售服務費主要用於本基金持續銷售以及基金份額持有人服務等各項費用。

上述“一、基金費用的種類中第4-10項費用”,根據有關法規及相應協議規定,按費用實際支出金額列入當期費用,由基金託管人從基金財產中支付。

三、不列入基金費用的項目

下列費用不列入基金費用:

1、基金管理人和基金託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義務導致的費用支出或基金財產的損失;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託管人處理與基金運作無關的事項發生的費用;

3、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關費用;

4、其他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及中國證監會的有關規定不得列入基金費用的項目。

四、基金稅收

本基金運作過程中涉及的各納稅主體,其納稅義務按國家稅收法律、法規執行。

十五、對招募說明書更新部分的說明

本招募說明書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投資基金法》、《公開募集證券投資基金運作管理辦法》、《證券投資基金銷售管理辦法》、《證券投資基金信息披露管理辦法》及其它有關法律法規的要求, 對本基金管理人於2016年9月27日刊登的本基金原招募說明書(《博時鑫瑞靈活配置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募集招募說明書》)進行了更新,並根據本基金管理人對本基金實施的投資經營活動進行了內容補充和更新,主要補充和更新的內容如下:

1、在“三、基金管理人”中,對基金管理人的基本情況進行了更新;

2、在“四、基金託管人”中,對基金管理人的基本情況進行了更新;

3、在“六、基金的募集與基金合同的生效”中,更新了基金的成立信息;

4、在“七、基金份額的申購與贖回”更新了開放申購贖回、基金的轉換、定期定額投資計劃以及贖回費的內容;

5、在“八、基金的投資”中,更新了“(九)基金投資組合報告”的內容,數據內容截止時間爲2017年3月31日;

6、在“九、基金的業績”中,新增了基金業績的內容,數據內容截止時間爲2017年3月31日;

7、在“十三、基金費用與稅收”中,更新了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費率;

8、在“二十一、其它應披露的事項”中根據最新情況對相關應披露事項進行了更新:

(一)、 2017年04月12日,我公司分別在中國證券報、上海證券報、證券時報上公告了《博時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關於博時鑫瑞靈活配置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表決結果暨決議生效的公告》;

(二)、 2017年03月27日,我公司分別在中國證券報、上海證券報、證券時報上公告了《博時鑫瑞靈活配置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2016年年度報告(摘要)》;

(三)、 2017年03月03日,我公司分別在中國證券報、上海證券報、證券時報上公告了《博時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關於以通訊方式召開博時鑫瑞靈活配置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四)、 2017年03月02日,我公司分別在中國證券報、上海證券報、證券時報上公告了《博時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關於以通訊方式召開博時鑫瑞靈活配置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五)、 2017年03月01日,我公司分別在中國證券報、上海證券報、證券時報上公告了《博時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關於以通訊方式召開博時鑫瑞靈活配置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的公告》;

(六)、 2017年02月11日,我公司分別在中國證券報、上海證券報、證券時報上公告了《博時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關於博時鑫瑞靈活配置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的基金經理變更的公告》;

(七)、 2017年01月21日,我公司分別在中國證券報、上海證券報、證券時報上公告了《博時鑫瑞靈活配置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2016年第4季度報告》;

(八)、 2016年12月16日,我公司分別在中國證券報、上海證券報、證券時報上公告了《關於博時旗下部分開放式基金增加北京匯成基金銷售有限公司爲代銷機構並參加其費率優惠活動的公告》;

(九)、 2016年10月27日,我公司分別在中國證券報、上海證券報、證券時報上公告了《博時鑫瑞靈活配置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開放日常申購、贖回業務的公告》、《博時鑫瑞靈活配置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開放日常轉換、定期定額投資業務的公告》、《博時鑫瑞靈活配置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暫停大額申購、轉換轉入、定期定額投資業務的公告》;

(十)、 2016年10月14日,我公司分別在中國證券報、上海證券報、證券時報上公告了《博時鑫瑞靈活配置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博時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5月27日

2017年第1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