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師恐遭行政調查緊綁 全總教批2政策修正「仇師毀校」

針對教育部修正公佈「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解聘或不續聘停聘或資遣辦法」,全教總指這是「仇師毀校」的政策。(全教總提供/林志成臺北傳真)

針對教育部修正公佈「校園霸凌防制準則」、「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解聘或不續聘停聘或資遣辦法」,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今表示,這兩個法案對教師行爲之行政調查「綁得更緊」,學校處理程序「更繁瑣」,行政權對教育專業的戕害更嚴重。

全教總表示,錯誤的政策比貪污更嚴重,教育主管機關不應再複製仇師教育政策,不要再讓學校教育虛耗,更不要再犧牲孩子應有的教育品質。他們要求教育部應再謹慎研議,多些專業對話,也呼籲潘文忠部長不要在卸任前,再度成爲「仇師毀校」的政策教育推手。

全教總理事長侯俊良表示,處理不適任教師,縱有個別學校的處理未符法規或社會期待,但多數學校均兢兢業業依規定審議,絕對多數教師克盡職責,建議個案問題就回到個案處理,而非動輒又因此祭出新規定。

侯俊良認爲,目前研議中的方案,疊牀架屋製造更繁瑣的程序,將嚴重戕害中小學教育,引進過多非教育專業的外部人員介入校園事務,造成社會與廣大的教師產生決裂性的信任危機,更會讓學校教育繼續崩裂,犧牲的將是學生的教育品質。

不過校長、家長團體則跟全教總立場不同,他們支持教育部。全國中小學校長協會則表示,教育部這次修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解聘不續聘停聘或資遣辦法」,研訂了教師的阻卻違法事由,有效鼓勵及保障教師積極採取必要行動,可避免之前曾發生的憾事案例再度發生,維護學生及校園安全,他們肯定與支持。

不過全國中小學校長協會進一步說,「徒法不足以自行」,更重要的是未來的落實與執行,目前各級學校行政負擔相當繁重,各級學校邀聘行政人員不易,呼籲教育相關單位能做好相關支持與配套措施。

對於今日公告的「校園霸凌防制準則」及「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解聘不續聘停聘或資遣辦法」,國教行動聯盟肯定教育部迴應民間教育團體提出的多項具體建議訴求,展現改善、維護校園安全的決心。

對於教育部修正「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解聘不續聘停聘或資遣辦法」,臺灣家長教育聯盟給予肯定與支持。他們認爲,修訂後的方案,一方面將性別事件以外的所有師對生違法事件,全部整合由校園事件處理會議(簡稱校事會議)統一處理,不但簡化調查程序,也能避免同一事件重複調查的情形。

另外,臺灣家長教育聯盟說,教育部規定校事會議組成的調查小組3至5人,全由經過培訓的人才庫外聘,不但提升調查小組的專業度,也讓學校老師免除「師師相護」的指涉壓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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