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局長丁亞雯兼58職 葉慶元車馬費年領27萬

臺北議員許淑華質疑,北市官員坐領高薪,還有領不完的兼職費。

地方中心/臺北報導

臺北市議員許淑華17日踢爆,北市府局處首長不僅坐領高薪,還有領不完的兼職費用,例如教育局長丁亞雯兼職高達58個,是北市府的「兼職大王」,至於車馬費領最多的是前法規主委慶元,一年多來領了27萬多元,前十大首長兼職車馬費總計高達186萬元。

許淑華指出,只要兼任市府轉投資事業體如富邦金融控股公司、臺北大衆捷運公司、悠遊卡投資控股公司、臺北農產運銷公司的董事監察人,即使出席率極低,甚至不用去開會,也能每月坐領兼職費8千至1萬元,她也統計,目前的兼職大戶爲教育局長丁亞雯,兼任府內外職務高達58個,第二名副市長雄文因兼任產業發展局長,府內外兼職高達56個職務。

許淑華也指出,郝市府局處首長平均月薪至少12萬元以上起跳,是一般上班族薪水的3至5倍,這些局處首長坐領高薪卻又兼職大領特領車馬費,車馬費領最多的是前法規會主委葉慶元27萬6625元、第二名是工務局李咸亨26萬4000元,前十大首長兼職車馬費總計高達186萬元,而這些費用都源自於納稅人的錢。

建昌議員表示,根據軍公教人員兼職費及講座鐘點費支給規定,基於法令規定任務編組有數個兼職者,以支領2個兼職費爲限,每月支領總額不得超過1萬6千元,超出部分必須全數繳庫,但局處首長就以審查費、出席費或其他名目兼領費用,藉此規避法令罰則,其釋法性及合理性實在有檢討空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