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口胡亦嘉硬要當華頓投信執行長 金管會:違規最重撤照
▲街口支付執行長鬍亦嘉。(圖/《ETtoday新聞雲》資料照)
街口支付的母公司街口網絡4日取得國票華頓投信的股權,街口執行長鬍亦嘉更宣佈要兼任國票華頓投信執行長,但卻遭金管會公開打回票。胡亦嘉則迴應「沒有二擇一的問題,兩邊都得聽我的」,證期局對此說詞不以爲然,更指出違反法規,最重可以撤除國票華頓投信的營業許可。
街口執行長鬍亦嘉說要兼任國票華頓投信執行長,但因證期局規定投信經理人一定要專任,逼得胡亦嘉必須「二選一」,他只要沒有放棄街口執行長一職,此人事案恐會被金管會打回票。
證期局指出,依照「證券投資信託事業負責人與業務人員管理規則」第7條,投信事業經理人只能「專任」。證期局副局長張振山表示,如果街口執行長要兼任投信經理人,會牴觸到專任的問題,如果要來投信當董監事、總經理、副總、經理人、業務人員,都一定要專任。
但執行長算是經理人範圍嗎?張振山表示,目前金管會還沒收到案子,送件進金管會後,要看他實際負責的業務範圍,看他定位在公司的職稱,「不要弄一個頭銜是公司法裡面沒有的,有執行業務的就一定要專任。」
還沒上任就被金管會打回票,胡亦嘉昨天(6日)接受媒體訪問直接回應:「沒有二擇一的問題,兩邊都得聽我的」。胡亦嘉說他不是當經理人,執行長只是一個名稱,不是董事長也不是總經理,董事長與總經理人選要等金管會同意。
對於胡亦嘉的說法,證期局副局長張振山今天(7日)表示,有跟國票華頓投信聯繫過,國票華頓投信說知道經理人要專任,會去跟街口講清楚,到時候會依照法規辦理。
但若像胡亦嘉沒有擔任董事長與總經理,只是擔任公司法裡沒有的「執行長」,他也不登記在華頓投信員工裡,但卻參與決策,金管會要怎麼管?張振山表示,將用「實質論」來看,他有沒有籤核公司文件?有沒有實際執行業務?在這公司角色、行爲是什麼。
若胡亦嘉強硬堅持要擔任執行長,金管會要怎麼處理?證期局官員表示,若違法「證券投資信託事業負責人與業務人員管理規則」第7條,最重可依據投信投顧法103與104條,可解除該人員的業務,甚至對公司處以廢止公司營業許可的撤照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