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控想配息 銀行局提三條件

各大金控想發放「誘人」的現金股利銀行局局長莊琇媛23日提出三大檢視條件,一是與以往股利配發率相比,此次比率是否偏高;二是銀行及壽險公司上繳股利時,是否已將壓力測試結果納入考慮,已有足夠的資本適足率及金融韌性;三是不樂見金控剛發完高額現金股利,又馬上要辦現增。

保險局也表示,原本申請要發放現金股利的保誠人壽,目前又表示要再「完整評估」,因此到3月23日爲止,沒有接獲任何一家壽險公司申請核發現金股利。

莊琇媛強調,有主動了解各金控、銀行今年的股利政策,但沒有事先審查或禁止發放現金股利,各銀行要先提列完30%的法定盈餘公積後,且將去年已訂定的壓力測試結果納入計算,確定有足夠的資本適足率,可因應未來金融環境變化,「不要發給股東現金股利,又要現增,跟股東拿錢」。

金管會去年12月24日即已明確表示,國銀規劃2021年盈餘分派時,要依法提列30%的法定盈餘公積,且要應考量疫情高度不確定性及其對整體經濟發展、獲利能力資產品質及資本適足性的影響,加上這次壓力情境測試結果,在維持資本充實、財務結構健全及可妥適運用資本以支應經濟發展下,審慎衡酌盈餘分派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