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第4批光電土地10月底標租 將創2.39億商機

國產署副署長遊適銘。(圖/記者吳靜君攝)

記者吳靜君/臺北報導

爲了達成太陽光電2020年6.5GW目標財政部國產署今(28)日公告今年第四批太陽能供電標租,有四宗國有土地案標租,包含臺北樹林區、臺中清水區、新竹市湖段屏東林邊鄉等,面積共計2.56公頃,如果這批順利標租的話,預期20年將帶來2.39億元的商機預計10月27日開標。

國產署表示,配合政府再生能源發展政策,國產署2019年建立標租非公用土地設置太陽能發電設備使用作業機制,至今已經標租五批國有土地,完成簽約有九宗,包含苗栗縣一宗、臺中市兩宗、臺南市一宗以及嘉義縣三宗、高雄市兩宗,面積合計14.98公頃,得標設備裝置容量將達19015KWp,目前已經標租出去的土地九宗進行相當順利。

而國產署原本標租的土地以非都市邊際土地,後續擴大爲保護區農業用地等,不過農委會今年7月也修正「農業主管機關同意農業用地變更使用審查作業要點」明定非都市土地農牧用地、林業用地、養殖用地與都市計劃農業區、保護區的農業用地變更作太陽光電,其面積未達2公頃不同意變更使用;只有兩項除外:一,自然地形或其他非農業用地包圍、夾雜的零星農業用地;二,屬於行政院覈定「109年太陽光電6.5GW達標計劃」列管的太陽光電專案推動區等情形

而這次標租土地屬於後者,這一批標售的土地,新北市樹林區土地面積是0.83公頃,使用分區是一般農業區農牧用地,可設裝置容量在834KWP到2085KWP;臺中市清水區土地面積也是0.84公頃,使用分區爲保護區,可設設備裝置容量在848KWP到2120KWP。

新竹市港湖段的面積只有0.78公頃,使用分區是一般農業區水利用地,可裝置設備容量爲783KWP到1957KWP;屏東林邊鄉的面積只有0.19公頃,分區爲一般農業用地農牧用地,可裝置容量188KWP到470KWP。根據國產署試算,此批國有財產屬標租的土地20年將創造2.39億元的商機。

行政院近年來啓動2020年太陽光電6.5GW、2025年20GW等計劃,國產署經盤點後,手上約有285MW案源,預計在2019年到2020年個別推出10MW案件、2021年釋出15MW案源,2022年提出50MW標的,2023、2024年則分別推出100MW光電土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