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起施行!北京樓市大消息!
9月30日,北京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北京市財政局、人民銀行北京市分行、國家金融監管總局北京監管局、國家稅務總局北京市稅務局、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等6部門聯合印發《關於進一步優化調整本市房地產相關政策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實施降低存量房貸利率、下調個人住房貸款最低首付款比例、加大住房公積金貸款支持力度、調減非京籍家庭購房社保或個稅繳納年限、調整通州區住房限購政策、取消普通住房和非普通住房標準、加快構建房地產發展新模式等政策措施。《通知》自10月1日起施行。
落實國家關於降低存量房貸利率政策,引導商業銀行穩妥有序將存量房貸利率降至新發放貸款利率附近。
居民家庭購買首套商品住房,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最低首付款比例調整爲不低於15%。購買二套商品住房,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最低首付款比例調整爲不低於20%。
非北京市戶籍居民家庭購買五環內商品住房的,繳納社會保險或個人所得稅的年限,調整爲購房之日前連續繳納滿3年及以上;購買五環外商品住房的,繳納社會保險或個人所得稅的年限,調整爲購房之日前連續繳納滿2年及以上。
符合北京市經濟社會發展需要的高層次和急需緊缺人才購買北京市商品住房的,繳納社會保險或個人所得稅的年限,調整爲購房之日前連續繳納滿1年及以上。
居民家庭購買通州區商品住房,按全市統一政策執行。
北京市戶籍成年單身人士與未成年子女共同生活的,按北京市戶籍居民家庭執行住房限購政策。
對二孩及以上北京市戶籍居民家庭購買商品住房,申請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的,可貸款額度上浮40萬元。
按照國家工作部署,及時取消普通住房和非普通住房標準。
加快構建房地產發展新模式。完善“市場+保障”住房供應體系,抓緊出臺支持“好房子”建設的舉措,加快推進城中村改造,發揮“白名單”作用滿足房地產企業合理的融資需求,持續防範化解房地產風險,穩定市場預期。
本文源自:中國經濟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