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止公辦高中舉辦復讀班,讓教育迴歸理性
爲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堅決執行國務院《關於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國發〔2014〕35號),進一步規範全市高中招生行爲,維護公平公正的教育秩序,日前,重慶市教委印發《關於禁止公辦普通高中招收復讀生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通知》指出,全市普通高中學校不得舉辦復讀班,不得與社會機構聯合舉辦復讀班,不得在培訓機構以學校名義舉辦復讀班,不得招收復讀插班生,新生入學的高一年級不得出現大班額增量。(6月16日 重慶教育)
按照國家規定,普通高中學制爲三年,但諸多地區的普通高中卻出現了“高四”,“高四”成了支撐學校高考升學率的關鍵與核心。不少學校也將優秀師資集中在復讀班,資源分配向復讀班傾斜,並通過高分學生免收學費等一系列招生獎勵政策,吸引優秀學生。同時,向低分學生收取高額復讀費,爲學校賺取額外收入。“高四”復讀班,既爲學校賺足了升學率的面子,又爲學校贏來了高額學費的裡子。
從表面看,普通高中復讀班的設立爲復讀生打通了上升與成長的通道,有其存在的理由。但深層次審視,公辦高中開設復讀班破壞了教育公平,影響了區域教育的良性發展。
復讀班雖然滿足了部分學生的入學需要,但是,普通高中教育招收復讀生,勢必會佔用學校相應的教育資源,一些學校不得不壓縮應屆生數量。因爲少部分學生復讀,致使另外一部分學生失去接受三年優質普通高中教育的機會,是不公平的。
學校將最好的資源集中在復讀班,對其他年級學生是不公平的。另外,資源分配、獎勵政策、成果顯現等不對等,對教師也是不公平的,會導致優秀教師向復讀班集聚,進一步影響校內資源分配。
優質普通高中藉助自身的品牌與師資優勢,通過設置復讀班,吸引了大批優秀學生,升學率會進一步提高。如此,優質學校與普通學校的差距會進一步加大,造成校際間發展不均衡,導致更大範圍的教育不公。
禁止公辦普通高中辦復讀班,有利於樹立科學的教育質量觀與教育評價觀,引導公辦普通高中集中精力抓教學、全心全意提質量,爲更多學生提供更優質的教育,推動區域教育良性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