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教委:禁止公辦普通高中招收復讀生 禁止復讀宣傳

近日,重慶教委印發《關於禁止公辦普通高中招收復讀生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通知》要求,全市普通高中學校不得舉辦復讀班,不得招收復讀插班生,禁止誘導已被高校錄取的高分考生複習,禁止進行復讀宣傳

《通知》指出,2002年,教育部明確規定:“各地公辦高中不得佔用學校正常的教育資源舉辦高中畢業生復讀班,也不得招收高中畢業生插班復讀”,此後教育部多次重申此規定,重慶市教委也出臺了相關文件,提出了堅決貫徹教育部要求的有關規定。

《通知》強調,各區縣教育部門、各高中學校要加強高中招生管理,全市普通高中學校不得舉辦復讀班,不得與社會機構聯合舉辦復讀班,不得在培訓機構以學校名義舉辦復讀班,不得招收復讀插班生,新生入學的高一年級不得出現大班增量,保障高考綜合改革的順利實施,保障普通高中課程改革深入推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