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檢隔離落跑不繳罰款 4人限制出境查封1筆土地

違反居家檢疫規定遭裁罰20萬元的美籍教師,在執行官曉以大義後決定分期繳納。(臺北分署提供)

爲加強防疫法務部行政執行署臺北分署本週啓動強力執行滯欠防疫案件罰鍰專案」,針對違反新冠肺炎居家隔離、居家檢疫遭處罰鍰仍拒不繳納的義務人積極執行,已經限制4名義務人出境、查封土地1筆、核發執行命令94件凍結銀行戶,彰顯臺北分署遏止民衆恣意違反防疫規定的決心。

臺北分署表示,從2020年3月起迄今,陸續受理違反新冠肺炎居家隔離、居家檢疫未繳罰鍰案件計75件,已執行終結36件,另有11件辦理分期繳納中,執行金額合計222萬3031元。臺北分署在這波強力執行防疫案件專案中,特針對28件尚在執行且未辦理分期繳納的案件,全面清查義務人的財產及行蹤,並發動執行,這些義務人中有4人因屢經通知不到場,本週遭通知境管單位限制出境。

此外,臺北分署清查執行中的義務人財產狀況後,查得1位義務人名下新店地區持有土地1筆,也在28日去函地政機關辦理查封登記。臺北分署更在本週核發了高達94件執行命令,全面扣押義務人在金融機構存款債權,凍結其資金,等金融機構回覆結果再後續處置。

臺北分署也主動出擊,1位因違反居家檢疫規定遭裁罰20萬元的美籍義務人現場向執行官表示,他本來是美語補習班老師,但因近年在美國取得復健師執照,有投資建置線上復健教學網頁計劃,所以離職創業,但是事業剛起步沒有無穩定收入繳納罰鍰。經執行官曉以大義後,讓他辦理分期繳納,預期在1年內繳清罰鍰,讓外籍人士也深刻感受執行機關的執法決心及協助弱勢人性溫暖。

臺北分署強調,因違反防疫相關規定遭裁處罰鍰被移送執行的義務人,可以用信用卡繳費,也可以匯款、轉帳,如果因經濟困難無法一次完納罰鍰,也可以辦理分期繳納,千萬不要拒繳,否則臺北分署必將依法強制執行,執行扣押財產、限制出境等作爲,如有必要將向法院聲請拘提、管收,以遏止違規行爲,避免發生防疫破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