賴幸媛:投保協議溯及既往 臺商保障更全面
▲陸委會主委賴幸媛3日表示,投資保障協議的簽署已進入時機成熟階段。(圖/記者陳佳雯攝)
第八次江陳會即將簽署「兩岸投資保障和促進協議」,陸委會主委賴幸媛3日下午出席投保協議說明會時表示,投保協議經過了漫長的時間,現在簽署已進入時機成熟階段。投保協議未來除了會保障臺商在中國的人身與投資安全外,並且保障效力溯及既往,且適用所有產業。
賴幸媛指出,投保協議的主要內容包括,擴大投資人定義、特殊投資待遇、人身自由與安全保障、透明合理的徵收及補償、多元爭端解決管道、聯繫機制等等。賴幸媛說,協議將提供投資保障全面化、投資保障制度化及投資環境健全化等等,並且除了已結束審理的案件除外,保障效力溯及既往,也就是「在協議生效前所作投資也在投保協議適用範圍」,臺商可運用協議相關規定尋求保障。此外,協議「一體適用所有產業」,對所有產業投資都有正面助益。
賴幸媛表示,兩岸尚未簽署投保協議之前,臺商在大陸僅依賴大陸單方面公佈的「臺灣同胞投資保護法」及實施細則,存在中央與地方各地執行及認知不一的問題,無法確實保障臺商權益,但在協議簽署完成後,可提供臺商投資權益制度化保障,雙方主管機關將監督協議執行。對於臺商權益相關案件或問題,可由主管機關透過協議溝通管道進行暸解、處理,強化臺商合法投資權益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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