決議馬英九移送法務部 北市廉委:歡迎到市府說明
記者黃瀞瑩/臺北報導臺北市廉政委員會8日下午公佈大巨蛋報告,經過將近長達三小時的會議時間,廉委鄭文龍宣佈,將建請市政府針對前市長馬英九、前財政局長李述德圖利遠雄部分,移送法務部進行偵辦,並由市府發函,歡迎馬英九與李述德親自到市府,向廉委做詳細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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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文龍指出,廉政委員會查到的關鍵證據,即是11次的議約會議中,還有多次的甄審委員會,從第1次到第10次,都堅持遠雄必須給予權利金,但到第11次時卻歸零,中間的轉折,就在民國93年9月20日馬英九與趙藤雄見面後,纔將權利金降爲零,並同意協助遠雄做都市計劃變更,讓遠雄在特定專用區做住宅使用。
此外,鄭文龍表示,依照權利金的百分之一計算,最起碼就權利金的部分,遠雄必須支付28.7億元,但權利金卻歸零。此外,廉委會也認定,遠雄在甄審過程中,對於甄審委員造成不當影響,已經影響甄審程序的公正,也建請市府朝解除契約方向研擬。
鄭文龍強調,爾後關於市政的公共議題,廉委會認爲應該有公開透明的機制,依照程序法則,應該有聽證程序,再由市民陪審團加入,甚至是舉辦更大規模的市民公投。
鄧家基表示,廉委提出的具體建議,如果在整體的調查內容達到移送的程度,市府會依程序來做移送的步驟,政風處將一行政程序簽報,覈定以後就會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