軍官不倫人妻 摩鐵滾牀12次 遇破門抓姦冒大雨急跳3樓逃

職軍男不倫同事人妻 摩鐵滾牀12次 遇破門抓姦冒大雨急跳3樓逃(示意圖達志影像

一名柯姓男子王姓妻子均爲職業軍人,人妻卻出軌與同事林姓軍官不倫,2人開房滾牀多達12次。某日又到北市旅館開房間時,柯男帶着大批人馬破門抓姦,林男看到人夫找上門,竟不顧窗外大雨,爬窗從3樓高的招牌燈箱跳下,但仍被逮着。高等法院二審判決,偷情的2人需賠償15萬元。

判決指出,王女與柯男兩人於2013年結婚,育有1女。柯男指控,妻子2017年7月提出離婚,不但簽好離婚協議書要求他簽名用印,且不願再跟他同居一室;自2019年3月起,更要求他住營區,不得住在家中。柯男聘請徵信社調查,發現妻子與前同事林男過從甚密,從2019年3月到6月,兩人幾乎是以一週一次的頻率,到旅館、摩鐵開房12次。

其中2019年6月某日深夜23時30分左右,兩人入住臺北市某旅館,柯男會同徵信社人員轄區員警,於凌晨2時許前往抓姦。結果林男竟然不顧傾盆大雨,從3樓窗戶跳窗,跳到旅館廣告燈箱上,再跳到1樓地面

柯男向王、林二人提告求償200萬元,林男堅決否認與王女有不軌行爲,辯稱是王女說家裡在裝修,他才載她去旅館住宿,兩人在房中只是看電視、聊天、吃喝。突然有人刷房卡並轉動門把意圖進入房內,他從貓眼向外看,發現門外站有一名中年男子及5、6名年輕人,擔心門外男子意圖不軌,爲避免不必要的誤會衝突,選擇自窗戶離開。

儘管雙方否認,法院審理時根據枕頭棉被使用痕跡,且認爲林男若不是心虛,怎會不顧在場員警等人員的勸阻,在傾盆大雨之中,冒險從3樓跳窗到1樓,認定兩人侵害柯男配偶權,判決2人應連帶賠償柯男15萬元。全案定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