咖啡廳遭舉報虐待白狐 動保員現場查看遭飼主控闖宅
▲動保員稽查當日業者將狐狸飼養於白鐵籠中,碗內無水及墊褥。(圖/臺北市動保處提供)
臺北市動保處於去(108)年底多次接獲民衆通報,位於大同區某間咖啡店,長時間以籠子飼養狐狸卻未提供飲水,疑似有飼養照顧不當之情事。動保處派動物保護檢查員於該店家網路載明之營業時間前往稽查,未料現場動保員表明身份及來意後,業者便強烈拒絕配合稽查,將動保員推擠並驅趕出店外!►ETtoday寵物雲有IG了,來追蹤我吧!
動保處表示,自去(108)年底即陸續接獲民衆通報,業者長期將狐狸養在籠內,卻未提供飲水,爲確認狐狸實際飼養狀況,動保處遂派員至店家調查,但平日數次到場,店家皆未營業,動保處才於上週六(4日)再次查訪,並在店家門口發現1只狐狸飼養於白鐵籠中,且水碗內確實未見飲水。►即時接收毛毛軍團訊息!快加寵物雲Line
經動保員於店家門口查看確定店家正在營業才入內出示識別證及說明來意,希望針對店家飼養的動物進行稽查,未料在動保員說明法規後,業者態度轉爲抗拒,不但出手推擠動保員、還大聲喝斥將動保員驅趕出店外;動保員不得已才依據動保法之授權規定,商請北市延平派出所協助維持秩序,請店家說明本案狐狸飼養照顧情形。由於現場查獲店家確實未提供狐狸飲水,涉違反動物保護法第5條第2項第1款規定,動保處將依法處置。
北市動保處執行動保案件稽查及取締作業時,現場訪視皆會出示識別證並表明身分,若稽查地點爲營業場所,均會先行查詢店家營業時間後才前往訪視,若稽查地點爲私人住宅,動保員會先取得屋主同意後才進入,如民衆對執法行爲有疑義,當以理性態度溝通,若有攻擊、辱罵動保員,將涉妨礙公務等刑責。北市動保處呼籲若民衆發現違反動物保護法之情事,請於第一時間通報1999市民專線或動物保護專線(02-87913064~5),一起爲守護本市動物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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