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面店遭鄰檢舉550次 互告3年

彰化縣一家古早味麪店開店3年多來黃姓老闆與鄰居範男交惡雙方互相辱罵,數度鬧上法院。(本報資料照片

彰化縣某家麪食館黃姓業者與鄰居範男交惡,範男出動監視器、相機等記錄內外動靜,半年就檢舉550次,兩人多次互罵、甚至上演全武行,也互告傷害、公然侮辱、妨害名譽等,附帶民事損害求償,3年來司法纏訟達10多件,3天2頭就得上法院開庭,彰化地院也判決各自賠償5000元至4萬多元不等。

黃男3年前開設麪店,隔壁範男在家門裝設監視器並出動相機,對準內店外拍照,光2018年10月14日之前的半年,就向派出所檢舉妨害交通高達550次,向國稅局檢舉逃漏稅,向衛生局檢舉沒戴手套煮麪、店內有老鼠蒼蠅,甚至說老闆染疫

此外,範男還向環保局檢舉10次、電力公司20多次,連鎮公所縣府都成了「公親」,須到場稽查違建、佔用側溝、私人監視器架設在公共路燈等。

黃男2018年10月14日下午,在範男住家前數度公然辱罵範男與家人,「頭髮光光月光光心慌慌老婆跑光光、老婆就陪人家睡」等。

範男不甘示弱,蒐證提告,並於2019年間,在自家住處門口擺出大型看板,貼出黃男手術後因疼痛按壓傷口照片13張,還加註「阿里巴巴下面給你吃」等文字

彰化地院針對黃男辱罵範男與過世父母案,依誹謗罪判拘役30日,得易科罰金,民事求償部分,須賠償範男5萬元;而範男擺看板部分,則須張貼道歉啓事,並賠償4.4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