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教時評:管住從學生嘴中“刨食”那隻手

李法明

雲南彝良人民檢察院公開了21條涉及營養餐、校服的貪污受賄信息,這其中,有6起案件涉及營養餐,被當地民間視爲校長窩案”的這批案件,直到最近經媒體披露後方才引來關注。

國家營養餐工程自2011年秋季推行,截至今年6月的數據顯示,中央地方累計安排資金1443億元,全國有三分之一的縣推行營養改善計劃,3210萬農村學生受惠。營養餐工程實施必須確保“兩個安全”:一是食品安全。如若營養餐不營養,一切皆是虛妄之談;二是資金安全,管住從學生嘴裡刨食”的手,確保把每一分錢都“吃”到孩子嘴裡。這“兩個安全”,是國家營養餐工程的生命線。但從多起營養餐事件看,不僅有校長貪腐問題,更有營養餐不營養、不衛生,甚至有多起學生中毒事件發生等。不僅給迫切希望吃飽、吃好的農村孩子帶來傷害,也給主管部門學校帶來困擾,更令政策效用、政策善意大打折扣。雲南彝良的這起校長貪腐事件,當地政府將其歸結爲“和校長的個人品德相關”。不過,我們能把營養餐問題頻出,簡單歸結爲少數人道德淪喪嗎?要讓營養餐的供給保證質量與安全,僅靠個人的道德自覺無法堵住營養餐打折扣的漏洞,重要的是要完善監管體系

首先,完善問責機制,讓監管真正落到實處。目前地方對營養餐資金基本採用的是政府把任務交給學校,學校“全權委託承包商或者辦食堂方式,與此同時還存在監管缺位、審計缺位、追溯缺位的情況,就容易讓人有空子可鑽。這就有必要釐清權、責、利主體,尤其要明確有關部門的監管責任。同時,要完善問責機制,對於涉嫌違法犯罪的行爲,納入司法程序追究責任

其次,要讓家長社會公衆廣泛地參與進來。一些國家和地區較我國更早一步實施營養午餐計劃,能爲我們提供有益的借鑑。如臺灣地區建立了比較完善的監管體系,在決定營養午餐的供應商時,要求由校內人士校外學者專家組成評選委員會,他們還成立專門的家長會進行監督。相較之下,我們的營養餐計劃如何實施,還只是教育部門和學校關起門來的事,缺少監督的“第三隻眼”。而家長有權參與供應商的選擇和營養餐飯菜的確定,有權監督營養餐的質量等,會在很大程度上避免這一計劃出現撥款被濫用、剋扣等一系列問題。

此外,在國家營養餐工程啓動之前,以鄧飛代表的民間力量已經啓動營養午餐計劃,民間的免費午餐計劃之所以得到大衆的支持,最根本的原因是公開、透明,每一筆錢是怎麼花的校長要通過微博詳細說清楚,還給家長留下舉報電話。這種敢於接受社會監督的做法自然也會讓私利無所遁形。因此,在國家推進營養改善計劃過程中,有必要吸收社會公益組織參與、補充。

總而言之,要管住從學生嘴中“刨食”的那隻手,堵住“營養流失”漏洞,需要地方政府、學校以及企業真正懷一顆關愛學生之心,負起責任,更要讓家長和社會公衆都能真正參與其中,如此方能保障中央財政撥款落實到位,讓每一分錢都能變爲孩子碗中熱騰騰的飯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