課證所稅 曾巨威提個人版投震撼彈
財政部12日才公佈開徵證券交易所得稅方案,國民黨立委曾巨威隔一天卻提出自己研議的版本,採合併課稅、累進稅率原則,對個人未加計證交所得前之所得總額大於300萬者課證所稅,爲剛落幕的證所稅再投震撼彈。
財政部剛出爐的證所稅方案,個人部分,對股市淨賺新臺幣300萬元以上的投資人,採分離課稅,納入綜合所得稅課徵,稅率20%;法人部分,證所稅仍維持在最低稅負制內處理,課稅門檻與扣除額,自現行200萬元降至50萬元,稅率爲12%。
曾巨威13日召開記者會表示,財政部版本是「假公平、假抓大、真放水、真凱子」。分離課稅對提升租稅公平有限;個人扣除額300萬部分,會增加納稅人的依從成本;他認爲,法人最低稅負制中不應有優惠。
曾巨威提出的版本,以「未加計證券交易所得前之所得總額」來界定是否繳納證所稅。證所稅適用個人對象爲,未加計證交所得前之所得總額大於300萬者,或總額小於50萬元且當年度證券交易額達5000萬者,才能抓大放小,不影響多數人。
曾巨威表示,他的版本採合併課稅與累進稅率。個人納入綜所得課徵,採累進稅率5%到40%;法人納入營業所得稅,稅率爲17%。個人與法人的證所稅盈虧互抵,長期持有股票2年以上者減半課徵,維持股市健全。
反貧困聯盟召集人簡錫堦表示,每年有2億7000多萬筆股票投資,政府不可能全部抓得到;他支持曾巨威的版本。財政健全小組委員孫克難則表示,企業擺在最低稅負制內處理令人遺憾,而且設定300萬門檻,必會出現很多人頭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