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上最高!有人靠舉報成了億萬富翁 獲7.6億元獎勵
美國SEC不久前宣佈,將向一名舉報人支付1.14億美元(約合7.6億人民幣)的獎勵,這一打破了之前的天價獎勵紀錄,甚至是之前紀錄的兩倍多。
2018年以來,SEC已經發布了三次天價獎勵。截止今年9月的財政年度,SEC就支付了總額約1.75億美元(約合人民幣11.7億)的獎金,創下歷史紀錄。
自2012年首次支付以來,美國SEC已向108名個人發放了6.76億美元(約合人民幣45億)的獎金。
SEC頒佈7.6億“舉報人獎勵”
當地時間10月22日,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宣佈,將向一名舉報人(whistleblower)支付1.14億美元的獎勵。
這筆獎勵約合7.62億人民幣,超過900多家上市公司2019年全年的營收;如果每天都中500萬彩票大獎,需要連中5個多月才能獲得同等金額的財富。
SEC表示,該舉報人提供的信息和協助使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和相關行動得以成功執行。
據央視財經,這位不知姓名的舉報人在一起案件中爲證券交易委員會提供了協助,因此獲得了約5200萬美元的獎勵,在另一起相關案件中此人又獲得了約6200萬美元。
SEC主席傑伊·克萊頓說:“今天的里程碑式獎勵證明了SEC致力於獎勵那些提供高質量信息的舉報人。”“舉報人爲證券法的實施做出了重要貢獻,我們致力於儘快、高效地爲舉報人爭取更多的資金。”
SEC舉報者辦公室主任簡·諾伯格補充說:“這位舉報人行爲非同尋常,儘管個人生活和職業上都遇到了困難,這位舉報人還是向證交會和其他機構發出了警告,並提供了大量、持續的援助,這對行動的成功至關重要。”
諾伯格還在採訪中提到,這名告密者先進行了內部舉報,但沒有成功,然後才找到的SEC。
“人們只是感到沮喪,”她補充道當他們來到證券交易委員會的時候,他們變得相當淡漠。告密者往往是無法忍受公司發生不法行爲的員工。”
SEC稱,正如《多德-弗蘭克法案》(Dodd-Frank Act)所述,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保護舉報人的機密性,不披露可能泄露舉報人身份的信息。
因此,SEC未披露誰獲得了創紀錄的1.14億美元獎金,也未披露他或她幫助揭露了哪些不當行爲。
公開信息顯示,如果舉報人自願向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提供原始、及時和可信的信息,導致執法行動成功,那麼他們就有資格獲得獎勵。當罰金超過100萬美元時,舉報人的獎勵可以是所罰資金的10%到30%。
7.6億獎勵創紀錄
18年以來已有三次天價獎勵
1.14億美元(約合7.62億人民幣)的獎金是SEC歷史上舉報人獎勵最高的一次,是之前記錄的兩倍之多。
此前SEC頒發給個人的獎勵紀錄是2020年6月頒發的5000萬美元獎金。
短短4個月的時間,這一紀錄便被打破。
除上述兩次天價獎勵外,2018年,美國SEC還爲三人頒發過總價值高達8300萬美元的獎勵。
2018年,三名舉報人向美國監管機構舉報了其所服務的美銀美林存在不當行爲。依據他們提供的信息,SEC在2016年以美銀美林未能將客戶資金與自有資金隔離開來、把客戶資產置於風險之中爲由,對美銀美林處以4.15億美元罰款。上述三位舉報人則共同分得8300萬美元的獎勵。
有網友認爲,這些錢看上去多,但可能纔剛夠保命。
本財政年度獎勵金超11億,創下歷史紀錄
制度設立以來已累計發放45億獎金
美國證交會去年收到了創紀錄的關於潛在不當行爲的舉報,這使得其發放的獎勵金額也在今年創下新高。
在截至今年9月的美國財政年度,美國證監會發放了39項個人舉報獎金,總額約1.75億美元(約合人民幣11.7億)。
據悉,自2012年首次支付以來,美國證交會共向108名個人發放了6.76億美元(約合人民幣45億)的獎金。這些獎金的來源是SEC收取的罰款,並不是納稅人的錢。
諾伯格稱,“剛開始的時候,我們還真是個小商店。在這個項目的早期,我們就在想它是否會成功。”
諾伯格表示,這創紀錄的一年是通過努力簡化該機構發放獎勵的方式而實現的。
我國也有類似制度
早在2014年6月,證監會就發佈了《證券期貨違法違規行爲舉報工作暫行規定》(下稱“《暫行辦法》”)。根據規定,證監會對提供欺詐發行、信息披露違法違規、操縱市場、內幕交易和利用未公開信息交易違法案件線索的實名舉報,經調查屬實並作出行政處罰後給予獎勵。
2019年8月2日,據證監會官方微博消息,近日,證監會擬對提供廖英強操縱市場(行政處罰決定書〔2018〕22號)、江蘇雅百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違法(行政處罰決定書〔2017〕102號)、任子行網絡技術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違法違規(行政處罰決定書〔2017〕103號)等3起案件線索的舉報人根據《證券期貨違法違規行爲舉報工作暫行規定》給予獎勵。
據中證中小投資者服務中心網站,這是《證券期貨違法違規行爲舉報工作暫行規定》實施5年多以來,我國資本市場首次出現的“有獎舉報”。
正如SEC舉報者辦公室主任簡·諾伯格所說,“剛開始的時候,我們還真是個小商店,在這個項目的早期,我們就在想它是否會成功”。美國舉報制度發展之初,也遇到了各種各樣的難題,也曾一度規模較小。目前,我國資本市場的有獎舉報制度也處於發展初期,市場應該給予這一制度更多的耐心,並對這一制度充滿信心。
新《證券法》規定獎勵實名舉報
有獎舉報制度首次上升到證券法層面
今年3月,新《證券法》正式實施,其中的有獎舉報制度受到了廣泛關注。
新《證券法》176條規定,對涉嫌重大違法,違規行爲的實名舉報線索經查屬實的,給予舉報人獎勵,而且要對舉報人的身份進行保密,避免舉報人被打擊報復。
據中證中小投資者服務中心網站,修訂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第176條規定了有獎舉報制度的相關內容,這是有獎舉報制度首次上升到證券法層面,爲任何單位和個人舉報涉嫌證券違法、違規行爲提供了實體法律依據,具有相當的進步意義。
中證中小投資者服務中心在新《證券法》宣傳文章中表示,任何良好的制度從落地生根到開花結果都需要漫長的過程,有獎舉報制度除要適當激勵舉報人外,還應加強對舉報人的全方位保護,以免除其後顧之憂。相信新《證券法》對有獎舉報制度進行規定後,我國資本市場的有獎舉報制度會愈發完善,其在資本市場中的作用將會更加重要,有獎舉報的案例也會越來越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