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TV起衝突持槍開轟釀1死1傷 狠男逃亡4年落網!法院重判16年當庭收押

桃園黃姓男子在2014年間在中壢區某KTV與人發生衝突,竟持槍對方頭部開轟,流彈卻造成1死1傷慘劇,逃亡4年被逮。(示意圖視覺中國CFP)

記者沈繼昌/桃園報導

桃園市黃姓男子在6年前與友人在中壢區某KTV與人發生衝突,不滿劉姓男子等人與哥哥拉扯,竟持槍朝劉頭部近距離開槍,子彈貫穿劉臉部頸部左胸等處,流彈還波及身旁徐姓男子,造成劉傷重致死、徐男大腿重傷,案發後黃逃亡4年才因他案被警方拘捕歸案。黃在偵訊時否認持槍殺人,辯稱是雙方拉扯時誤擊,法官12日依殺人罪判處黃有期徒刑16年、褫奪公權8年,當場裁定收押禁見,本案還可上訴。

檢警調查,43歲的黃姓男子在2014年6月19日凌晨2時許與哥哥等友人在中壢區某KTV唱歌,後來不知何故與另一方劉姓男子等人發生衝突,雙方相約下樓談判,黃男發現劉男與其哥哥發生肢體衝突有拉扯行爲,竟持槍朝劉頭部等處近距離開槍,結果子彈貫穿劉頭頸胸等處,流彈還波及徐姓男子左大腿,結果劉男送醫後因單一槍擊傷,卻造成口、頸部、左胸與左肺貫等處遭子彈貫穿傷重不治,徐男則左大腿受傷,黃男犯案後逃亡4年才因涉及賭博案件遭警方逮捕。

檢警偵訊時,黃男否認殺人,辯稱與劉男搶奪槍枝時誤擊,僅坦承過失致死與過失傷害等罪嫌檢方查出,劉姓死者傷勢集中在口、頸、左胸等處遭子彈貫穿等,均爲致命部位黃男朝劉頭部開槍是致命傷,偵結依殺人與殺人未遂等嫌提起公訴。

桃園地院認爲,黃男基於殺人之不確定近距離持槍射擊劉,導致劉男傷重致死,黃與對方並無深仇大恨,僅因劉男與他哥哥拉扯衝突,竟近距離開槍,惡性重大,黃犯後否認犯行,還誣陷是劉欲攻擊哥哥才誤擊,但根據檢警依監視器、相關證人供述證據判斷,黃基於「不確定之殺人故意」,卻朝對方連開數槍造成劉傷重致死、徐男受傷,黃在2014年6月19日案發後逃亡4年多,直到2018年8月17日因賭博案遭警方逮捕,檢方經聲押獲准。

地院合議庭表示,黃男在2018年12月27日因賭博罪執行4月完畢後釋放在外至今,考量黃依殺人罪判處16年、褫奪公權8年,其所犯重罪因有證人在地院審理時更異說詞,言詞多所迴護黃男,且黃對涉案槍枝去向未明確交代去向,顯有勾串證人與湮滅罪證以圖無罪裁判之可能性甚高,認定仍有羈押之必要,合議庭當場諭知黃男收押禁見,本案還可上訴。

►不再眷戀青春,因爲我持續擁有。

【更多新聞】

►影/蘆竹誠聖宮明神禧夜巡遶境」 上百陣頭宣揚關聖帝君仁義精神

菲律賓今起入境桃集中檢疫 桃機首班僅3旅客...送檢疫所14天

►向房東借錢被拒竟放火報復!樓上3房客嗆傷險死 狂男下場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