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快取寶涉吸金180億!法院判30人無罪 被告欣喜落淚
快取寶涉嫌非法吸金180億元,負責人孫嶽澤、李欣潔夫婦及王木生逃亡通緝中,檢方一共起訴33人。嘉義地方法院31日宣判,除在逃3人外,其餘黃姓等30名被告,因無法證明與負責人共同違法經營,均判無罪。有人聽聞判決喜極而泣,檢方則將研議上訴。
起訴指出,孫嶽澤、李欣潔等人2002年4月成立生產、銷售公仔公司,明知非銀行不得經營收受存款業務,但仍對外謊稱取得迪士尼公司授權,以製作公仔名義招募資金,約定每半年就有12%以上利潤,涉嫌吸金180億元。
2011年後,孫嶽澤等人陸續以阿旺師食品廠、快取寶等公司名義招攬投資,保證有極高獲利,並透過下線方式層層招募,最後卻跳票、未支付利潤,受害者多達500多人。案發後,孫嶽澤、李欣潔逃亡中國大陸,王木生則下落不明,皆被法院通緝。
嘉義檢方認爲,其餘嘉義市議員蔡文旭、調查局官員張道銘等30名被告爲了招募資金、賺取利差,也協助招攬下線,因此日前依違反《銀行法》第125條第1項非法經營銀行業務罪嫌起訴。但嘉義地方法院審理後,31日宣判30名被高無罪。
▲嘉義地檢署。(圖/記者翁伊森翻攝)
嘉義地院指出,檢察官雖極爲用心,盡力調取、覈對相關金流資料,欲證明30名被告涉犯銀行法第125條第1項非法經營銀行業務罪嫌。不過,被告黃男等30人也長期或以高額資金投資、借貸孫嶽澤,顯然也具有遭違法吸金的「被害人」身分。
地院認爲,基於投資人立場,無論30名被告是基於分享投資資訊、拉攏親友加入投資,或爲爭取公司允諾的佣金,都不能直接或間接推論被告等人,與主嫌孫嶽澤有共同違法經營、收受存款業務之犯意,所以基於無罪推定原則,被告等30人均應爲無罪。
嘉義地檢署迴應,相關證據顯示30名被告與孫嶽澤具有對價關係,足以證明雙方有犯意聯絡與行爲分擔,對於30名被告均爲無罪判決,地檢署深感遺憾,後續將針對判決理由不當之處提起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