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林楚茵被呂玉玲蓄意咬傷 憤怒控告強制及傷害罪

▲立法院臨時會,監察委員人事同意權案,林楚茵遭咬傷的傷口。(圖/林楚茵辦公室提供)

記者陶本和/臺北報導

民進黨立委林楚茵16日下午昨(16)日下午,在議場內遭到國民黨立委呂玉玲咬傷,她17日上午委由律師於北檢,針對蓄意傷人事件,以強制及傷害罪,向呂玉玲提告。

林楚茵辦公室指出,民進黨委員爲議事程序順利進行,使國民黨委員離開佔據之議場,而護衛主席臺以利17日監察委員人事同意案得順利表決,履行立法委員憲法義務。但是,過程中林楚茵原在主席臺後方守衛出入口,直到多數國民黨立委都已經離開主席臺,留在臺上的是國民黨的女性立委,林楚茵才上前支援。

林楚茵辦公室表示,林楚茵在此其間,除了遭受國民黨委員的扭打,造成頸、手及前胸等擦傷外,呂玉玲竟趁機蓄意咬傷她的手臂,導致手臂留下深刻的咬痕皮膚撕裂並同擦挫傷等。

▲立法院臨時會,監察委員人事同意權案,林楚茵遭咬傷的傷口醫院驗傷單。(圖/林楚茵辦公室提供)

林楚茵辦公室表示,衝突是議事攻防的一環,可以凸顯訴求,但國民黨這次不論是利用鐵釘鋼鞋,或是蓄意咬人,此等行爲都不只是製造衝突,而是要以暴力手段傷害立院同仁,甚至刻意製造流血事件,已遠遠超出歷來立法委員攻防的界限

林楚茵辦公室表示,國會殿堂應該是立法委員們理性問政,表達民意場域,透過不同意見交流、辯證、討論,讓人民權益獲得最大的保障,即使在議題中的立場不同,仍必須以理服人,遵守議事程序,以理性的方式溝通,尊重民主制度。

對於本次提告呂玉玲一事,林楚茵辦公室指出,絕非單單爲了個人權益,呂玉玲身爲一位立法者,若刻意製造傷害,仍是必須負起法律責任,希望以提告方式,捍衛往後民意代表問政、行使權力時應有之保障,倘若任由反對意見在國會殿堂中得以暴力達成訴求,將是民主法治最惡劣的示範。

▼立法院臨時會,監察委員人事同意權案,林楚茵遭咬傷與抓傷。(圖/林楚茵辦公室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