藍營不滿太陽花國賠 徐國勇批政治語言:這不就是馬政府造成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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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國勇。(圖/記者張榮恩攝)

記者蔣婕妤臺北報導

2014年太陽學運期間,北市警方在3月24日於行政院強制驅離,導致150多名警察及民衆受傷,經義務律師團及司改會協助下,30位受傷民衆向臺北市政府警察局,請求國賠1006萬餘元,之後有7人撤告,北院10月30日判賠14人110萬餘元。面對藍營開嗆此舉是影響警察士氣內政部長徐國勇31日表示不需要政治語言,「如果這一件事影響到警察士氣,不都是馬政府造成的嗎?」

北院30日判賠14人110萬餘元,司改會律師團及當事人聽判後,在法院外召開記者會,肯定北院勇於判賠,更因此確定國家就是加害人,希望未來不要再發生324這樣的事情。不過,不少藍營政治人物不滿,警大退休教授葉毓蘭就批評,「警察消極不執法時代來臨。」

面對藍營開嗆,甚至揚言要下架民進黨。徐國勇31日受訪時不滿迴應,「這就是政治語言,如果這一件事影響到警察士氣,這不就是馬政府的事情嗎?這件事是不好的,這不都是馬政府造成的嗎?不過這就是政治語言,不希望因爲這樣影響到警察。」

徐國勇強調,這件事是比例原則,如果法院認爲超出比例原則,那麼就是尊重,同時北市警察局如果認爲要上訴,內政部也會尊重並支持,「他們也是我們的弟兄」。他說明「比例原則」,例如臺灣對比香港,警察在執法集會遊行時不會帶上實槍,沒有絕對必要也絕對不會出動鎮暴警察,臺灣的警察會對不法行爲制止,但也會對合法行爲進行保障。

藍營砲火全開,徐國勇迴應,這件事發生在國民黨執政的時候總統馬英九行政院長江宜樺,「國民黨會不會覺得他們當時指揮有所過當,他們會有他們的看法,不過大家對法院都說尊重,這表示大家對臺灣司法態度都尊重,我當部長都非常清楚,國家賠償被告是北市警察局,它有上訴的權利,這也是司法權力,我們也尊重。」

對於藍營稱此案會讓警察日後不敢執法,徐國勇表示,這就是法院講到的比例原則,可以做、但必須要相當性,比如說用槍可能就是不符合比例原則,「說都不要執法,就好像有車禍都不要開車,不是這樣。」

徐國勇強調,不需要把情緒帶進來,包含警察同仁都是自己的弟兄姐妹,值勤都有比例原則,長官個人現場都要做判斷,相信臺灣的警察訓練相當好。

徐國勇也提到,目前北市警察局會上訴,「當時發生在馬政府時代,所以大家可能會有不一樣的一些參雜情緒,警察執法決心不會因爲一個個案就降低,警察同仁永遠是國家的後盾,這個立法跟決心絕不改變。」

▲徐國勇(中)與警政署長陳家欽(左)召開治安記者會。(圖/記者蔣婕妤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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