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國慶日爲國定假日 僱主應給假給薪

勞動部說明,今年10月10日國慶日爲星期四,勞僱雙方如約定週一至週五爲工作日,僱主如需勞工於國慶日出勤,應徵得勞工同意,且應加發工資,亦即除原本約定照給的當日工資外,於正常工作時間(8小時)內再加發一日工資;如有超過8小時工作的時段,屬延長工作時間,應依勞動基準法第24條規定計給加班費。

勞動部指出,如勞工的例假或休息日若剛好與國慶日同一日,依勞動基準法施行細則第23條之1規定,應由勞僱雙方協商擇日補假,而10月10日(星期四)當日仍維持原例假或休息日的性質,該日無需出勤,工資照給;至擇日補假的當日,性質爲國定假日,如有出勤,應加給工資。

勞動部強調,2024年國慶日出勤及工資給付,事業單位應依法辦理,僱主如有違反相關規定,勞工可檢具相關事證,就近向當地勞工行政主管機關或勞動部1955專線提出申訴,以維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