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資爭議落幕 元晶太陽能與工會籤團體協約

元晶太陽能科技公司工會今天在新北勞工局見證下,正式簽署團體協約 。(新北市勞工局提供/譚宇哲新北傳真)

元晶太陽能科技公司與工會今天在新北市勞工局見證下,正式簽署團體協約 。(新北市勞工局提供/譚宇哲新北傳真)

太陽能電池模組大廠元晶太陽能科技公司與工會今年6月爆發勞資爭議工會幹部發起靜坐抗議,經過多次協調,勞資雙方於10月達成共識今天上午勞資雙方代表在新北市府簽訂團體協約,宣告雙方勞資關係衝突對立轉爲和諧合作

元晶太陽能科技公司總部在新北市,新竹廠與屏東廠各有5、600名員工,今年6月,公司修改生產獎金計算方式,員工質疑變相減薪,約400名工廠技術員影響,元晶企業工會多次發文要求協商都未獲迴應,工會幹部長期靜坐表達抗議,卻被記曠職處分,爭議不斷。

新北市產業總工會洪清福理事長、新北市教育人員產業工會鄭建信理事長及新北市勞工局共同協助並舉辦多次會議輔導後,元晶太陽能科技公司行政協理振國與工會代表陳俊賢今天簽訂團體協約,由新北市勞工局副局長吳仁煜擔任見證人

吳仁煜指出,協約內容主要有3項重點,第一,生產獎金爭議勞資雙方達成共識,第二,會務假申請規範明確化,第三,輪班津貼爭議雙方同意先擱置,靜待法院判決。

吳仁煜表示,企業與工會不是隻存在對抗關係,透過簽署團體協約保障勞資雙方權益,使雙方彼此緊密結合,成爲共同奮鬥的夥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