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明哲案開庭 被控共同成立梅花公司擬創建政黨
前民進黨黨工、人權工作者李明哲遭中國以「顛覆國家政權罪」逮捕,湖南嶽陽中級法院11日開始審理,李明哲與共同被告彭宇華出庭。起訴書中指出,湖北人彭宇華近年創立許多兩岸相關QQ羣,李明哲也加入,之後兩人將QQ羣改創立成「梅花公司」,目的在創建政黨。
李明哲案今早開庭,李妻李淨瑜上午也順利拿到旁聽證進入法院。法庭上由中國官方派出的公訴人宣讀起訴書,聲稱彭宇華創造兩岸QQ羣,拉攏對中國製度不滿的人員;而李明哲2012年9月加入該QQ羣,該QQ羣內有諸多抨擊中國、宣揚西方制度的資料,要求大家寫心得,李明哲也提交相關文件的心得報告,其中對中國政治體制有諸多抨擊,鼓吹多黨輪流執政,心得報告由彭宇華轉發。
公訴人指出,彭李兩人之後擬將QQ羣改爲公司形式,成立「梅花公司」,意圖攻擊國家制度,李明哲提出企畫書,盼境外設NGO、建立海外媒體聯絡等建議。公訴書稱該梅花公司的企劃書中,欲以創建政黨爲目標,並試圖以網路爲載體,在中國全國發展。
同時,公訴書還稱彭宇華製造旗幟,創建銀行帳戶用以收取梅花公司營運款項。而李明哲則擔任梅花公司內的教育工作。兩人也爲原本的的兩岸QQ羣建立分羣,李明哲爲其中一分羣的羣主。而QQ羣內提供大量國外顏色革命等資料,試圖顛覆國家政權。成立公民學堂,推廣推翻國家政治制度理念。
公訴人並唸書公訴書中寫明,2015年6至7月間,李明哲在與友人討論以暴力顛覆國家政權時,還曾明確表示:「我從來不覺得要排斥暴力革命,暴動遲早的」,明顯煽動他人,顛覆國家政權。
公訴人宣讀公訴書結束後,李明哲隨即被法官要求退庭,並被法警帶出法庭。彭宇華單獨接受訊問時,則當庭承認所有公訴書所宣稱的罪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