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欣耀訪新竹收容所 關心新竹神社保存現況

新竹文化副局長李欣耀拜訪新竹收容所關心市定古蹟「新竹神社」現保存狀況

新竹振道記者蔡文綺/新竹報導

因應文化部今年12月1日新頒佈「公有文化資產補助辦法」,新竹市文化局副局長李欣耀14日拜訪新竹收容所,關心市定古蹟「新竹神社」現保存狀況,並請所長同仁協助向文資局積極爭取修復經費以利古蹟之保存與維護。

新竹市文化局表示,新竹收容所(靖廬)原爲日治時期的「新竹神社」,臺灣光復後由警備總部新竹分區部及警政署入出境管理局管理,後由內政部移民署管理,目前是「內政部移民署中區事務大隊新竹收容所」使用管理中,其土地所有權新竹縣

新竹神社自1940年完工迄今約76年曆史,本體損壞嚴重亟需修復,然依據舊有的文資法,因其屬中央政府機關及其附屬機關(構)管理,故須由該管理機關自行編列預算進行修復,新竹市文化局曾多次行文新竹收容所,請其儘速編列預算進行修復,惟因預算排擠效應,至今未果

文化資產保存法今年7月新修訂,對於公有文化資產,增訂主管機關於必要時,得予以補助。而文化部也因應修法,於12月1日新頒佈「公有文化資產補助辦法」,希望藉由新修正補助辦法的適用,新竹收容所可以向文化部爭取古蹟修復補助經費,以利回覆古蹟原有風貌

新竹收容所表示,新收容所預定地位高雄永安,目前正在辦理新建工程,原完工表定日期爲明(106)年6月底,惟工程進行中發現須辦理增加預算事宜,7月至11月辦理停工,12月業已復工,故新竹收容所搬遷日期,初估最快亦需延至107年。收容所並表示,目前收容所是神社管理單位,必將竭力作好日常管理維護,至於向文化部爭取修復經費乙案,因考量修復計劃完整性,希望將館舍移交回地方政府後,由地方政府辦理後續古蹟修復工程。

新竹市文化局表示,目前所見的新竹神社爲第二代神社遺址,於1940年完工,其中社務所(目前作爲收容所行政中心)採用經久耐用的檜木,精細的匠工技術,使得建築本身歷經風雨仍得以保存,屋角的「鬼瓦」與「懸魚雕工優美,顯見昔日之華麗講究

新竹神社的社務所可說是臺灣目前所見最大者,可見儀典繁盛,亦可從中見證當時新竹州政治地位的重要,而神社與州廳的配置,位於城市兩端遙對,顯現日治時期「祭政合一」的觀念,也是全臺僅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