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載28/小巨蛋投標金額決定始末 三大版本由保守版出線
▲針對小巨蛋圍標,王令麟解釋說:「如果是圍標,會跟謝寅龍合作不要投標,之後就會流標,市政府就會降價。」 (圖/記者徐文彬攝)
在法庭上,法官要求王令麟說明如何計算出9年15億8千萬元的投標金額。王令麟回答,依據原來企劃單位有三個版本,分別是「樂觀版」、「挑戰版」、「保守版」三個版本的預算,當時估算以18億元去投標還有利潤,但那是在招商良好的情況下。然而,2005年5月初,投標前兩個禮拜,東森巨蛋的招商計劃幾乎失敗,只有一個停車場簽約,原本預估餐飲一年有3千萬元收入,但投標前洽談5、6家廠商都打退堂鼓。
東森巨蛋規劃投標前,本來要規劃出售小巨蛋商標命名權,原本計劃是找可口可樂、百事可樂,預估一年會有1千到2千萬元收入,但兩家都放棄。而原本規劃包廂有6千4百萬元收入,但業務單位只簽了一家2百萬元,招商情況非常不好,王令麟說:「說實在,我內心曾經想要放棄招標,但是後來用最保守的數據參與投標,想說如果有標到是福氣!」
「如果有圍標的話,就不用送市政府4千萬元,就直接用底價15億4千萬元投標。如果是圍標,會跟謝寅龍合作不要投標,之後就會流標,市政府就會降價。」王令麟這麼告訴法官。
王令麟當庭請檢察官與審判長看「東森巨蛋投標計劃書」,指出當時東森巨蛋董事陣容及顧問團非常龐大,網羅所有體育界及藝文界知名人士。王令麟說,這是要讓臺北市政府認爲東森集團有能力經營,但最接近公司真正經營的版本,其實是務實的保守版。
王令麟指出,在投標計劃書第174頁中,投標保守版是18億元,9年的營運支出只有58億6千7百萬元;挑戰版的話是36億元,營收是124億元,但東森巨蛋成本需要支出114億元,集團內部報酬率是10%,淨利率則只有3%。王令麟進一步說明,如果以18億元保守版投標的話,營收是以67億元來估算,但成本支出只有58億元,資本報酬率也是10%,但淨利率有4%。
至於所謂36億元的樂觀版,就是所有的管理面都由東森自己做,表演團體也由東森自己接單、售票;所有的餐飲主題餐廳也是由東森自己經營,也就是東森巨蛋大約要養400~500人,成本會提升到114億元。
而保守版的18億元,舞臺燈光音響要自己做,這是指還要自己購買設備,所以會有2億4千多萬元資本支出,然後再把包廂賣出去,一年要有6千萬元收入,這部分9年就有將近7億多元;主題餐廳在營業計劃書中,一年大約淨收入2千5百萬元,9年要將近2億多元收入,美食街大約也有6千萬元收入,9年也要有5億多元,是因爲這樣的架構纔有18億元這個所謂的務實版計劃。
在法庭上,王令麟細數臺北小巨蛋營運計劃書上的數字,強調在開館前3、4個月,這些招商就應該要明確。他再次提到舞臺燈光音響部分,讓他在投標前做決策時很頭痛,廠商說要4~6個月才能交貨,還要60幾人的團隊;至於包廂,也只預賣了一個,只能進帳200萬元,比預期全賣的一年收入6千萬差很多,原來有意買包廂的中華、長榮航空、中信、富邦銀行都沒有簽約,叫好不叫座。因此,在投標當下,東森巨蛋僅就包廂部分預期收入減半,以3億元計算,投標金額也因而由18億變爲15億元。(本文轉載自《都是巨蛋惹的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