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岸法令落差 喜羊羊大陸公司告侵權敗訴
小朋友都很喜歡的「喜羊羊」卡通,市面上也出現不少周邊商品,不過在臺擁有著作權的英商資訊港公司,最近跨海對位在臺北市市民大道地下商場的「萱萱小舖」控告,涉嫌販售11項未經授權的喜羊羊商品。但臺北地檢署依照兩岸人民關係法,裁定店家不起訴處分。
爲了來臺提告,英商資訊港公司還大規模派人到涉嫌販售的店家蒐證,不過,依據兩岸人民關係法,基於互惠考量,大陸人民著作權在臺灣被侵犯和臺灣人民享有同等的訴訟權利,且根據大陸對著作權的刑法,盜版複製量要1000個以上、違法獲利要新臺幣50萬元以上纔算違法,所以臺北地檢署認爲,挨告的店家不適用大陸罰責,裁定不起訴。
其實走一趟批發街,可以看到不少店家販售喜羊羊相關文具產品,正版還是盜版沒人知道,現在大陸廠商跨海提告敗訴,兩岸法令有落差,未來恐怕還會有更多爭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