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項稅額標準 保持全國最低

南方日報訊(記者/肖文舸)爲進一步支持實體經濟發展,日前廣東出臺《關於延續實施車輛車船稅具體適用稅額的通知》和《關於延續實施城鎮土地使用稅稅額標準的通知》,將車輛車船稅和城鎮土地使用稅稅額標準實施期限延長至2027年12月31日。降低後的兩項稅種稅額標準繼續保持全國最低水平。

2017年,廣東印發《關於調整車輛車船稅具體適用稅額的通知》和《關於調整城鎮土地使用稅稅額標準的通知》,明確從2018年1月1日起,將我省各類車輛車船稅降低到對應的法定稅額的最低水平稅額,並通過降低稅額標準、調整區域劃分、簡化土地等級等,降低城鎮土地使用稅稅負,該政策有效期爲5年。兩項稅額標準調整以來,對降低市場稅負、帶動汽車消費、促進企業發展發揮了積極作用。

從減免額看,與調整前稅額標準相比,2018年至2021年,共爲企業和個人減免車船稅共110.11億元,年均27.53億元;減免城鎮土地使用稅222.74億元,年均55.69億元。從減免幅度看,車輛車船稅整體減幅爲25%左右,其中主要爲各類市場主體所有的貨車、掛車、專用作業車和輪式專用機械車等減幅超過80%;城鎮土地使用稅減幅爲40%。在穩經濟大盤背景下,兩項政策對降低個人消費成本、減輕企業負擔、提振市場信心發揮了重要作用。

從實際徵收情況來看,兩項稅收都呈現“先抑後揚”的變化趨勢,比如車船稅2021年入庫稅款比標準下調前的2017年還多出14.5億元,有效涵養了稅源,有利於長遠健康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