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義相:上市公司規範需要以非上市公司規範爲基礎,從“孩童時期”抓起

21世紀經濟報道 記者 崔文靜 北京報道

無論是IPO階段企業還是上市公司,讓其守法守規,除了“嚴懲”這一外力約束外,有無其他可行措施?

林義相:上市公司規範需要以全社會非上市公司的規範意識和規範行爲作爲基礎。我們亟待加強對非上市公司的監管,敦促其遵守法律法規,從“小”養成好的意識和習慣,不要等到IPO階段纔開始嚴要求。

企業就像人一樣,是從小慢慢長大的。我們要求一個成年人遵紀守法,一定是要從小培養的,從孩子階段就要引導其養成遵紀守法的良好習慣。企業也應如此,當企業還在“孩童時期”就要引導其遵守規範,如此當其“長大”進入IPO階段以及上市後,才能自覺守法守規。

目前,相對於非上市公司而言,上市公司還算是比較遵紀守法的,非上市公司違法違規亂象較上市公司多得多、嚴重得多,但後者常常得不到應有的制止和懲處。如果我們切實加強對非上市公司的規範力度,IPO“帶病闖關”,上市公司財務造假、信披違規等資本市場亂象將得到明顯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