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動性管制趨嚴 12家銀行獲利有隱憂

記者蔡怡杼臺北報導

爲強化銀行流動性風險管理金管會預告「銀行流動性覆蓋比率實施標準草案官員表示,有12家銀行流動性比率不及標準值,也就是,這12家銀行自104年起的未來5年獲利表現恐受影響

爲使我國銀行流動性量化指標國際規範一致,金管會及中央銀行共同研訂「銀行流動性覆蓋比率實施標準」及「銀行流動性覆蓋比率計算方法說明及表格」草案,預定明(104)年起適用。

金管會表示,根據BCBS(巴塞爾銀行監理委員會)規範,銀行於104年的流動性覆蓋比率不得低於60%,逐年提高10個百分點,自108年起不得低於100%,不過,外銀在臺分行、陸銀在臺分行、輸出入銀行以及遭金管會接管、勒令停業清理或清算的銀行都不適用。

根據銀行局統計,我國銀行業整體LCR平均值接近90%,其中,2/3銀行業者都已超過100%,另有12家LCR未及100%,不過,最低者LCR都在80%。

官員表示,這12家主要爲大型行庫,爲因應措施上路,將減少對法人大額存款的吸收,改增加對散戶存款的吸納,同時,也將增加央行存款準備等穩定性較佳商品部位,該項新措施將衝擊銀行財務操作獲利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