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谷鳳凰穀風景區 地方促局部解編

南投縣鹿谷鳳凰谷41年前畫定風景特定區」,是鳥類生態教育及保育基地,目前民宅樓高限制2樓半。(讀者提供/張妍溱臺中傳真)

南投縣鹿谷鄉鳳凰谷41年前被畫設爲「風景特定區」,是鳥類生態教育及保育基地,但地方認爲特定區規畫阻礙發展,爲傾聽民意縣府舉辦第4次通盤檢討座談會公所民代提出建議,希望解編區域部分公共設施用地、放寬民宅樓高限制。建設處表示,會納入考量,可望放寬樓高及更新容積率

公設地解編放寬樓高

鹿谷鄉公所、代表會代表在座談會建議,鳳凰谷被畫定「風景特定區」管制,民宅樓層高度有限制,最高僅能蓋2樓半,且鄉內人口數最多時曾達到2萬多、現在卻減少至只剩17661人,人口逐失情況嚴重,建議部分學校公用設施土地能解編,且轄內污水處理廠不要留置那麼多,若停止辦學的學校土地也能釋出。

南投縣政府建設處副處長陳錫慶說,鳳凰谷是凍頂烏龍產地,介於日月潭溪頭2大風景區之間,具有觀光遊憩發展潛力及教育功能,爲保護資源及自然環境、發展國民旅遊國際觀光需要,當初因擔心影響好山好水,才限制房舍興建高度。

建設處表示會納入考量

建設處長李正偉表示,鳳凰穀風景特定區今年進入第4次特定區通盤檢討,主要針對污水處理廠是否要留置那麼多,以及因少子化導致區內的鳳凰國小學生數太少、差點被並校,是否還需要畫設1.25公頃學校用地、造成土地浪費等重大議題討論。

鳳凰穀風景特定區計劃臺灣省都市計劃委員會第176次會議審查通過後,於1980年4月公告實施,迄今已屆滿41年,範圍涵蓋永隆、鳳凰、彰雅內湖等4村,總面積達668.77公頃,全鄉總計13村中、約3分之1土地被畫入此特定區。

建設處指出,鳳凰穀風景特定區每5年舉行1次通盤檢討座談會,爲深入瞭解地方發展實際需求,透過座談會邀集相關單位提出建議,目前進入公開展覽說明階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