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湖漂流木證實有紅檜 林務局:可能是「假撿真盜」
引發臺北市長柯文哲「拔掉」內湖警分局長的18顆漂流木,目前放置於苗栗三義某木材加工行,它們一度被李姓業者說都是不值錢的臺灣亞杉,但李妻22日突然又改口說其中真的有2棵紅檜,因爲丈夫「視障」所以沒有發覺。由於這些檜木無法證實是撿拾漂流木或盜伐而來,士林地檢署目前正在積極偵辦中。
日前傳出漂流木都是臺灣亞杉的說法後,臺北市議員高嘉瑜即跳出來質疑木材可能被調包,因爲她之前確定有看到檜木。臺北市內湖警分局22日派員前往苗栗三義看管這批木材,經過比對,確認總共有4種木頭,包含了珍貴的一級林木紅檜。
▼臺北市議員高嘉瑜爆料內湖有山老鼠盜伐的檜木,但被打臉說是合法撿拾之漂流木。
農委會林務局副局長楊宏志21日曾表示,檜木等珍貴林木須等百年、千年才能茁壯,且臺灣檜木是全球品質最好的,價值甚高,依《國有林林產物處分規則》規定,全部都是國有財產,擅自取得即涉嫌竊取國有財產。
然而,楊宏志指出,民國98年88風災時,有立委質疑民衆撿到珍貴漂流木必須歸還政府不合理,於是推動修改《處理天然災害漂流木應注意事項》,在民國99年將相關辦法改爲,當災後出現漂流木時,地方政府須於1個月內完成珍貴林木註記,之後1個月時間任民衆自由撿拾。內湖漂流木的撿拾者蘇中福21日出面宣稱,他就是在88風災後,依上述法規撿拾這批木材,看到沒註記的就撿,至於樹種爲何他也分不出來。
楊宏志再指出,臺東縣政府當時確有公告開放撿拾,水利署第八河川局也有核準機具到河川撿拾漂流木,但單從公文,並不能判斷內湖那18顆木頭就是公文所述的合法撿來之漂流木。
▼無論漂流木是否合法撿拾,只要是珍貴的檜木,即爲國有資產,非同小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