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口左轉被警攔下? 開車與行人靠太近小心罰1200元

▲駕駛跟着前方車輛要在路口左轉。(圖/翻攝自影片

生活中心/採訪報導

駕駛人未禮讓行人小心馬上就收到罰單臺北市北投區大業路24日上午史姓駕駛準備要在路口左轉,正當前方3輛車順利左轉後,等到他要轉彎時,斑馬線上也正好有2名民衆經過,沒想到隨即被前方警察攔下來開了一張1200元罰單,引發他的不滿,將行車紀錄器影片PO上網,也引來網友質疑「這是行人帝王條款?」

影片中,史姓駕駛當時準備跟着前方3輛車左轉通過路口,但斑馬線上卻有2名民衆通過,他也隨即被警察攔下來,以「只要行人沒有停,車子就要停」爲由,開了一張1200元的罰單;他認爲,自己是跟着車流前進並未搶快,行人與車子也在安全範圍內,但警方卻說,只要行人在距離3個枕木線內沒有停止的意思,車子就要停止禮讓,「請問這標準到底在哪裡?」

▲▼但警方認爲,車輛與斑馬線上行人距離過近。(圖/翻攝自影片)

對此,臺北市警察局交通警察大隊執法組組長博文25日接受《ETtoday東森新聞雲》訪問時,表示影片中的駕駛明顯與斑馬線上的行人距離過近,一定要距離3個枕木線,因此當時應該要優先禮讓行人;倘若禮讓過程中,號誌燈突然變換,該駕駛可儘快順着號誌燈通過,警方也會判定爲「非故意」,也不會因此開闖紅燈的罰單。

根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4條》規定,駕駛汽車行經行人穿越道且有行人穿越時,不暫停讓行人先行通過,可處新臺幣1200元以上3600元以下罰鍰。

▼駕駛隨即被警方攔下來開單。(圖/翻攝自影片)

警察北杯說, 只要行人沒有停, 車子就要停未禮讓行人1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