呂秋遠/兆豐銀行管控能力 停留在光緒年間?
▲前兆豐金控董事長蔡友才遭限制出境、限制住居。(圖/記者楊佩琪攝)
文/呂秋遠
兆豐銀行,如果按照國民黨的標準,應該是黨產,因爲也是他們從中國帶來的。
這家銀行的成立時間,比起民國的建立還要早。1905年,大清國成立大清戶部銀行,與交通銀行共同掌管國庫收支與大清國的鈔券發行,後來改名爲大清銀行。民國成立後,改名爲中國銀行,行使中華民國的央行權限。一直到中央銀行成立後,才改回專責國際匯兌工作。1971年,中華民國退出聯合國,爲了避免被中國接收,改名爲中國國際商業銀行,並且改製爲民營銀行。直到2006年,才與交通銀行合併爲兆豐銀行。
不過,這家百年老店,卻在美國金融服務署實地金融檢查後,以違反美國洗錢防制法的規定,在協商後被處以1.8億美元罰款(約57億元臺幣)。廣義來說,這家銀行目前的官股約爲22%上下,因此臺灣國庫損失了約12億元。在金融檢查報告中,金融服務署認爲兆豐銀行的金融控管能力「極差」(extremely troubling),並非如同兆豐銀行高層輕描淡寫的認爲,只是誤會而已。
根據報告,金融服務署裁罰的主要原因,是因爲他們認爲兆豐銀行紐約分行與巴拿馬市分行、個朗分行間的金融信用交易(credit transactions)合計高達115億美元(約新臺幣3千8百億元)。在巴拿馬的這兩間分行裡,約有170個客戶與紐約分行進行匯款交易,但紐約分行只申報了70多個帳戶,另外約有90個帳戶未申報,這些神秘帳戶在交易隨後關閉,兆豐銀行還拒絕提供資料給美方,因此這些行爲被美方認定爲「有可能」協助洗錢,纔會在協商後重罰兆豐銀行。
我比較有興趣的是紐約分行與巴拿馬兩家分行的關係。案發的紐約分行經理劉明榮,在2011年以後到任,而本案的發生,就是集中在2012年到2014年間。劉明榮在調任前,擔任巴拿馬市分行的經理。巴拿馬總共有兩家分行,巴拿馬市與個朗分行,這兩家分行曾經發生三件「有趣」的事情,第一件事發生在2010年,他掌管的巴拿馬市分行就曾因違反洗錢防制法,而在2012年遭到巴拿馬政府罰款2萬美元,這件事大家都知道,反正是小錢,沒人在意。
▲事關重大!北檢查兆豐金,朝洗錢方向辦。
第二件事情算是大錢,但同樣沒人想起這件事,在2005年8月間,個朗分行發生假冒的運鈔車把240萬美元盜走的事件,保險公司拒絕理賠,因爲他們認爲是內部控管問題。
第三件事情也類似,在2008年6月間,個朗分行再度發生竊案,竊賊竟然只是破壞屋頂後,就可以輕鬆偷走金庫內的228萬美元,警方同樣懷疑是內賊所爲。
大清戶部銀行,竟然淪落至此。被巴拿馬政府裁罰的巴拿馬市分行經理,可以高升到紐約分行,然後在任內發生兩家分行之間的不明帳戶匯款疑雲。內部控管大有問題的個朗分行,歷經這麼多問題以後,竟然還是沒有具體整頓措施。
這些匿名帳戶是誰擁有?爲什麼大清戶部銀行拒絕提供這些帳戶明細?恐怕是應該要進一步追查的重點。不過,根據洗錢防制法第7、8條的規定,即便違反申報義務,金管會的裁罰金額是20萬元到100萬元,這幣值當然是臺幣,我其實不太敢期待結果。
最後,如果你問我爲什麼稱呼這家銀行是大清戶部銀行?從他們對弊案的反應來看,這家銀行金融控管的能力,不就是停留在光緒年間而已嗎?
●作者呂秋遠,碩博士畢,原文刊載於作者臉書,宇達經貿法律事務所執行合夥律師。以上言論不代表本報立場。88論壇歡迎多元的聲音與觀點,來稿請寄:editor88@ettoday.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