盧信昌/蘋果iOS 14限廣告追蹤槓上臉書!網路龍頭的世紀大對決
● 盧信昌/臺灣大學國際企業學系副教授、臺灣競爭力論壇知識創新組召集人
眼前熱鬧滾滾的美國政局,隱然的對抗方興未艾;但另一出的關鍵戲碼,正凌空而出。
根據去(2020)年十二月上旬的媒體報導,臉書(FB)的祖克柏(Mark Zuckerberg)就蘋果公司(Apple)執意推動的隱私權保護新制,足以讓電商網路廣告收入減少一半以上,因而極力批評其作法是在迫害中小企業和應用軟體的開發商。
自不待言,曾經參與過「劍橋分析」(Cambridge Analytica)的網民行爲研究,茲以分析客戶的資訊接受和使用慣性,繼而不慎捲入到選舉廣告的操弄弊端,臉書正是依賴各類廣告收入裡的龍頭業者。
因着新冠疫情而在去年僅有小幅度的成長,但臉書的廣告年收入,仍然高達310億餘美元。
▲iOS14.4更新。(圖/翻攝自iPhone)
據悉在新一版的作業系統,iOS 14,使用者得以選擇是否讓社媒與應用軟體的開發商,可以追蹤其在網路行爲;因而能在未來阻擋重定向、客製化的訊息串流,並大幅減少突襲式的聯播廣告;最近的報導則傳出,臉書準備向美國加州的聯邦法院提吿,指控蘋果公司和蘋果網路商城,涉嫌市場壟斷。
消費者那怕只進到實體店面稍做停留,遑論是在網路上瀏覽頁面和搜尋,都有過的類似經驗,就是猛然間特定產品的意象引介,甚或是折扣價的重複顯示。
究其實,主要社媒和免費的應用軟體,目前大抵以這類即時資訊的傳送,來賺取廣告營收。
▲「劍橋分析」(Cambridge Analytica)事件鬧得沸沸揚揚,連臉書都要推出讓用戶自檢資料有無被「個資有無被劍橋分析使用」的服務。(圖/翻拍自 Facebook 檢查頁面)
只是多數人對於這樣緊密且頻繁的重定向廣告,不免要陷入被窺視或是被掌握其行蹤的恐慌驚怖!
但網路業者經常以透過演算法,而且是在去識別化之下的消費態樣分析,純屬雷同和巧合發生,而不具有個別人的針對性。
▲歐盟個資法(GDPR)。(圖/Pixabay)
反觀此際的Apple新政策,則堅持要遵循「歐盟個人資料保護規則」(GDPR)精神,因而在新版的作業系統內,導入追蹤透明化(Tracking Transparency)的功能。
一旦使用者拒絕被追蹤,Apple 即不再傳送廣告辨識碼 (IDFA)給其他商家來使用。
蘋果「重新定義」隱私?
由蘋果所堅持的隱私防範措施,將一舉改變過去二十年來,軟體開發商所參與的行動廣告網(Audience Network)。
他們正是透過聯合做追蹤來分配廣告收入;另根據臉書估算,有近半的中小型網商企業,因爲此一變革將會少掉大約六成的營收。
就一方面而言,大批應用軟體的開發過程,因爲偏低的資本需求和相對偏高的能力需索,一個具有開放性競爭的市場進入,非常貼近想像中的完全競爭市場。
其次,純粹根據使用者的網路行爲和偏好顯示,確實是及時而且貼合消費脈動的資訊掌握;據此來分配廣告收入,對特定網商或是火紅的應用軟體,則都是在強力誘因之下的獎懲作用。
最後,這樣一個能者出頭天的機制設計,在事前即能排除不必要的監理;同時,能讓任何新功能的開發嘗試,都有對目標客羣與市場需求的充分揣想。
不過蘋果執行長Tim Cook新近的公開說明,則認爲單純以網路行爲所做的資料投放,如此具有高針對性的廣告和商業模式,只會讓當事人的訊息接受更加的偏頗。
▲Apple CEO Tim Cook。(圖/路透)
最近的美國大選風暴,在在證明偏頗資訊的偏見強化,除了助長暴力的合理化;更會降低社會大衆對於科學知識的理解意願,極度不信任的社會偏激,現象與現實的後果也會越來越嚴重。
執行長Cook更以不點名的方式,暗諷社媒的商業模式已經誤導大衆思維;但這樣的獲利表現,根本不值得被讚揚。
臉書與蘋果之間的世紀大對決,雙方攻防的白熱化已然不可逆!至於彼此對於言論自由、隱私保護、公平競爭,以及商業模式的社會責任,認知差距則更是南轅北轍。
龍頭征戰,未來的法律攻防,定然是高潮迭起。
有志於開發應用軟體與創業的個體戶,過往的海闊天空任翱翔,脫隊自立門戶的空間定然會縮窄很多;但一定程度的體制內參與,轉回歸到團隊作戰的相互策勵與彼此的善意糾舉,則只會是必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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