盧秀燕挨鄭麗君提告未出庭 法官:忙選務不是正當理由
▲盧秀燕當選臺中市長,但其立委期間,因質疑文化部長鄭麗君未利益迴避,鄭麗君提告妨害名譽,臺北地方法院開庭審理。(圖/資料照/記者林敬旻攝)
臺中市長當選人盧秀燕任職立委期間,與臺中市議員黃馨慧召開記者會,指控文化部長鄭麗君擔任立委期間「不知利益迴避」,由其投資的公司「幕哲社會企業」獲得臺中市政府標案。鄭麗君否認,並且提告妨害名譽。臺北地方法院開庭,雙方皆派律師代表,但法官對盧秀燕的委任律師表示,庭期是2個月前就訂好了,不論忙選務還是忙當選,應該還是要來開庭。
一開庭法官見雙方都是律師代表,尤其盧秀燕部分,似乎有些微詞,向律師詢問盧秀燕爲何沒來開庭,忙選務還是當選後的事物都不是正當由,因爲庭期2個月前就訂好了。律師表示,實在因選務繁忙,會再告知當事人。至於鄭麗君部分,也是委由律師出庭,不過律師表示,雙方都有和解意願。盧秀燕的委任律師也表示,已經進行洽談中,法官則諭令,給予2個星期的時間,再擇日開庭。
鄭麗君強調,她在擔任立委時,已辭去幕哲企業董事長一職,也卸任董事職務,擔任文化部長後,原由幕哲企業經營的「幕哲咖啡館」也已1萬元象徵性轉移給公民團體承接。
而幕哲企業的投資不以營利爲目的,投資後也不參與營運,好伴駐創也沒有獲利,她的先生也沒有參與營運。鄭麗君痛批盧秀燕這樣的指控,對青創公司造成傷害,也傷害了社會企業的推動,污名化中央補助地方的文化建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