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重化工業沿長江「梯度轉移」 惡意偷排高風險廢水

長江示意圖。(圖/新華社

大陸中心綜合報導

大陸國家發改委基礎產業司長羅國三28日在北京透露,化工污染是長江主要污染源之一,近年來,重化工企業沿長江「梯度轉移」明顯,惡意偷排突發水污染風險高。

根據《中新網》報導,羅國三強調,通過摸底調查官方基本掌握了長江經濟帶化工企業、化工園區情況,並明確要求,環境敏感區域內尚存在的化工園區、化工企業,要在2018年6月底前依法撤銷;尚存在的排污口,要在2018年6月底前依法取締。

2016年底,大陸官方部署開展沿江化工污染專項整治行動。國家發改委等三部委也明確要求嚴格控制化工污染向長江中上游轉移,加強污染源頭治理。

羅國三介紹說,通過摸底調查,官方已基本掌握了長江經濟帶化工企業、化工園區的情況。目前,主要存在四方面問題,環境敏感區域內尚存在化工企業、非法排污口;化工企業佈局不盡合理,還有部分企業位於岸線1公里以內;化工企業存在超標排放等;化工園區監管不到位。

羅國三表示,針對上述問題,官方日前拿出了專項整治工作方案,推動化工污染整改。

一是對在環境敏感區域內尚存在的化工園區、化工企業,要在2018年6月底前依法撤銷;尚存在的排污口,要在2018年6月底前依法取締。

二是對存在污水不達標或者超標排放等問題的化工企業,依法責令整改,2018年6月底前完成整頓改造,其中處於岸線1公里範圍內的化工企業還要搬離、進入合規園區,限期治理後仍不能達到要求的依法報請政府責令關閉。

三是對岸線1公里範圍內、合法運行的化工企業,要對其風險防控、污染排放達標等情況進行重新評估,確保符合安全和環保標準,鼓勵搬離1公里範圍或者搬離、進入合規園區。對岸線1公里範圍以外,不符合相關規劃要求,或者安全和環境風險突出、經評估通過就地改造仍不能達到安全、環境要求的,要在2020年底前搬遷改造進入合規園區或者依法關閉退出。

羅國三表示,下一步在加強督查問責,紮實推進化工污染專項整治的同時,官方將研究制定長效監管辦法,完善政策措施,始終保持嚴格監管的高壓態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