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牛奶遭打包膜絆倒 好市多判賠11萬元
高雄一名李姓男子2020年9月在好市多選購牛奶時,不慎遭打包膜絆倒,摔斷牙齒受傷,怒向好市多求償。高雄地院判賠11萬餘元,可上訴。(本報資料照/袁庭堯高雄傳真)
高雄一名李姓男子2020年9月在好市多賣場選購牛奶時,不慎遭打包膜絆倒,當場摔得人仰馬翻,造成嘴脣撕裂傷、門牙斷裂,名牌包、新眼鏡也受損,怒告好市多求償醫藥費和精神撫慰金50萬元。高雄地院認爲,賣場打包膜散置地上害顧客跌倒確有責任,判賠11萬餘元,可上訴。
李男主張,自己被打包膜絆倒,造成上嘴脣1公分撕裂傷、右上門牙斷裂、左膝擦傷。身上揹的LV名牌包揹帶斷裂,新配的萬元名貴眼鏡也受損。李男認爲,好市多明知賣場爲公衆出入頻繁之場所,本應隨時注意維護安全,保持賣場地面乾淨、清空狀態,應避免有物品掉落而致顧客絆倒受傷,卻疏於注意,求償醫藥費、物品損失及精神賠償共50萬元。
法官認爲,依民法第196條請求賠償物被毀損所減少之價額,得以修復費用爲估定之標準,但以必要者爲限。李男右上門牙斷裂,確實影響咀嚼功能及美觀,影響日常生活,確實承受相當的精神痛苦。參酌兩造資力,認爲李男請求精神慰撫金以 10 萬元才適當。
好市多強調,棧板上方並非行走區,李男站上棧板、遭打包膜絆倒,也有責任。但法官認爲,固定貨物的打包膜確實呈現鬆脫而掉落於棧板上及走道上,李男不論行走於走道上或是站立於棧板上,均有可能遭打包膜絆倒,好市多難辭其咎,最後判好市多賠償11萬餘元,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