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小孩食安標準7月公告 業者飼料超標恐吃25萬罰單

▲過去寵物食品業者橫着走,隨着動保意識擡頭,如今政府修法,終決定出面管毛小孩食安。(圖/本報資料照)

記者徐珍翔臺北報導

寵物食安往前站,不肖業者「挫勒等」。農委會表示,臺灣針對寵物食品有害物質所訂定的殘留容許量標準已出爐,未來寵物食品只要被驗出超標,將對業者開罰5萬到25萬元。此外,未來貓狗飼料無論是MIT(臺灣製造)或進口,業者都必須上網登錄,公開揭露產品資訊;相關辦法預計在7月公告、年底上路

農委會畜牧副處長王忠恕舉過去傷透不少飼主心的寶路狗飼料事件爲例,稱當時因爲成分不良,導致不少家犬因此腎衰竭死亡;2010年又爆發民間收容所犬隻因食用巴基斯坦玉米的飼料致死案例。過去皆因爲無明確法源管制、開罰,未來新辦法上路,這類不良寵物食品將被列管,政府後續可依法抽驗、對業者開罰。

王忠恕說,農委會根據動物保護法制定「寵物食品管理辦法」,將規範業者製造、輸入、加工等行爲,未來採申報制,無論自行製造、海外進口的寵物食品,都必須上網申報,公開揭露產品資訊。

另外,農委會也定出「寵物食品殘留容許量標準」,規定黃麴毒素這類「黴菌毒素」皆不得超過20ppb(微克/公斤),三聚氰胺等「化學有害物質」都不能高於2.5ppm(毫克/公斤),至於砷、鎘、鉛、汞等重金屬,上限則分別爲2ppm、2ppm、5ppm、0.4ppm,其餘有害物質殘留標準將於7月一併公告。

即便規範已明定,但要發揮實際遏阻作用還得靠全民監督,因此,農委會也祭出檢舉制度,未來只要民衆出面檢舉,一旦查證屬實,除業者會吃上5萬元以上、25萬元以下罰單外,該筆罰金也會提撥部分比例(2到4成)作爲該檢舉民衆的獎金,藉此鼓勵消費者一起替寵物食品安全把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