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務院人權報告點名臺灣:多位官員議員貪污 中國試圖影響臺媒
▲美國國務院發佈年度人權報告,布林肯特別針對中、俄、緬甸進行譴責。(圖/路透社)
美國國務院今天公佈最新年度人權報告,關切去年臺灣多位官員、議員因貪污罪被起訴,也再次點出中共試圖以商業壓力操控臺灣媒體,並鎖定臺灣記者爲網攻目標。
美國國務院今天發佈2020年年度人權報告,探究多個國家及地區的人權作爲。報告用了約8400字篇幅,探討臺灣在尊重人類尊嚴、公民自由、政治參與、政府貪污與透明度、歧視及勞工權益等領域狀況。
臺灣在大部分領域表現良好,但報告點出兩項人權問題,包括嚴重貪污事件和刑事誹謗罪的存在。報告也關切中共試圖影響臺灣媒體運作的問題。
在貪污部分,報告指出,臺灣法律對官員貪污設有刑罰,當局大致有效執行法律。臺灣去年傳出多起官員貪污事件;去年前5個月,共有9位高階官員、59位中階官員、75位低階官員與18位民意代表因貪污罪被起訴。
報告表示,去年1月,最高法院維持前交通部長郭瑤琪貪污有罪的判決。報告也提及去年9月現任立委蘇震清、廖國棟、陳超明、趙正宇及前立委徐永明因涉嫌收賄,遭臺北地檢署起訴的案件。
針對誹謗罪,報告指出,誹謗與公然侮辱在臺灣都屬刑事罪。臺灣記者面臨網路霸凌及訴訟威脅,特別是在現行誹謗法下。
報告解釋,目前法律條文讓受媒體負面報導的當事人,得以對記者、媒體單位提出妨害名譽刑事、民事訴訟。記者雖鮮少被以妨害名譽刑事罪定罪,但部分法律學者與非政府組織仍持續呼籲,誹謗只應被視爲民事議題。
報告舉例,旺旺中時媒體集團2019年7月對英國金融時報(Financial Times)駐臺記者席佳琳(Kathrin Hille)提出妨害名譽刑事告訴,「顯然是爲了報復她揭露中國國臺辦與旺旺旗下媒體往來」;臺灣國家通訊社中央社也因引述報導而被旺旺提告。
由於旺旺在檢方調查期間撤告,臺北地檢署今年3月11日對席佳琳與中央社人員作出不起訴處分。
此外,報告也再次關切中共透過施壓臺灣媒體母公司在中國的商業利益,進而影響媒體運作。報告引述臺灣記者表示,要刊登批評中共的新聞有困難,因爲北京當局施壓在中國做生意的臺灣企業,要他們不得在刊登類似報導的媒體版面登廣告。
報告指出,大力批評中共政策或行徑的臺媒也會受到懲罰。旗下記者要入境中國可能面臨嚴格審查,或被拒絕入境;中共人員也鎖定臺灣記者的電腦、手機爲網攻目標。
報告也提到去年11月中天新聞臺遭撤照事件。報告說,反對黨政治人物與部分學者宣稱,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的決定背後有政治目的,是爲了報復中天批評執政黨;但另一方面,中天與所屬的旺旺集團面臨「受中共遙控指揮」的嚴重指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