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女房仲賣房子「賣到牀上」 幫大14歲已婚男生孩子!

示意圖,與本文無關。(圖/記者李鍾泉攝)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桃園市53歲已婚的林姓男子,幾年前因買房需求認識39歲程姓房仲,後來對女方展開追求。程女明知林男已婚仍和他交往,併發生關係產下一子。林妻發現後,憤而提告;桃園地檢署今依通姦罪嫌,將兩人聲請簡判。

兩人在看屋過程產生火花,在林男的熱情追求下,儘管程女知道他已有家庭,還是與他交往、發生關係,更在2015年5月產下一子。

▲做愛示意圖,與本文無關。(圖/翻攝自stocksnap網站

程女在偵訊時坦承,她知道林男在1996年就結婚了,但仍無法拒絕對方的追求,而孩子出生後,便由林男辦理認領手續。林男妻子去年6月底,到戶政事務所申請戶籍謄本時,發現他認領一子,進而追問出所有的事情,憤而提告。

桃園地檢署今依通姦罪嫌,將林男、程女聲請簡判。對此,網友們也紛紛迴應,「買房送兒子」、「用肉體業績很正常,但做業績做到生小孩真是前所未聞」、「臺女日常拉」、「價格含不含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