猛吃沙拉吧要求外帶牛排 男子遭拒不爽:我花錢買的!
許多人到餐廳吃飯,習慣將吃不完的食物打包回家,但新北市一名潘先生到一家牛排店,因爲吃免費沙拉吧吃太多,牛排吃不完想打包,遭到店家拒絕,氣得投訴消保官;消保官認爲,店家雖然有標示不能外帶,但是標示不夠清楚,所以算是店家的疏失,要求店家要改進。
熱呼呼的牛排一上桌,民衆馬上大快朵頤,配上旁邊的沙拉吧,但新北市有一名潘姓男子,前幾天到板橋一家牛排店,點了一客160元的牛排沒吃完,要求打包,店家卻說已經在菜單上註明「不能外帶」,拒絕幫他打包,潘姓男子則認爲,牛排是他花錢買的,因而與店家爭執了半小時,仍是無法外帶,氣得投訴消保官。
新北市消保官蕭光展表示,不管是店裡面的標示也好,或是菜單上的標示也好,都構成定型化契約的約款,根據消保法,只要店家清楚讓客人知道,店裡不能外帶,就不算違法,但消保官調查發現,牛排店的菜單就印在餐巾紙上大概B4大小,菜單上方印着禁止外帶的字樣,這告示的字體雖然有16號字,卻是黑色和下方餐點名稱的顏色一樣,不容易一眼看出來 。
消法官於是要求業者在入口處或其他明顯的地方,做立牌標註清楚,在菜單上地子體也要做出分別:經過消保官協調,店家承認是自己的疏失,除了願意改進標示,也賠償潘先生3000元。(新聞來源:東森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