妙天金援「最佳劇情片」2千萬!票房慘澹⋯怒告名導演討款

▲《爲你存在的每一天》導演曾禎(左4)的公司曾向妙天禪師商借2000萬電影后制費,卻未如期償還,遭對方提告。此爲電影首映照。(資料照/記者湯興漢攝)

記者陳羿妏/新北報導

知名女導演曾禎爲籌措電影《爲你存在的每一天》後製費,向妙天禪師投資美麗寶島育樂開發公司商借2000萬元,豈料,電影剛上映就遇疫情來襲,票房不佳,無法按時還款。美麗寶島育樂開發公司便提告曾禎及其公司瑞升傳播,要求返還2000萬。日前新北地院審理後,判瑞升傳播應全額歸還,但曾禎個人不用負責,可上訴。

電影《爲你存在的每一天》講述着智能發展遲緩的單親媽媽與5歲女兒相依爲命的故事,2019年12月13日在臺灣上映,曾獲得美國洛杉磯電影獎「最佳劇情片」、「最佳新導演」、「最佳演員組合」以及「最佳劇情片榮譽獎」。

判決指出,美麗寶島育樂開發公司主張,瑞升傳播於2019年4月22日籤立借據,向他們借貸2000萬元,約定於1年後清償未料,瑞升屆期卻未依約還款;此外,他們認爲,曾禎明知瑞升無法財務能力清償借款,卻詐貸鉅款後不知流向,故提告要求瑞升傳播、曾禎給付2000萬元。

瑞升傳播公司則辯稱,曾禎爲公司負責人,她於拍完電影后,爲籌措後製費用,透過友人尋求妙天禪師合作雙方於2019年3月6日見面,當下妙天禪師認同電影爲弱勢發聲的理念,便爽快答應投資2000萬元,還曾對外發布新聞稿,妙天禪師也爲此獲得好評。

不料,2000萬資金全數」投入製作後也如期上映時,卻遇上新冠肺炎肆虐,各地祭出影院禁令、亦停止新片上映,導致公司無法如期回收投資成本,而美麗寶島育樂開發公司應清楚知悉,整起事件本質上是「投資」,且雙方借據只是形式上的簽訂。

法官勘驗證據時,確認雙方簽訂的是「借據」,確實爲借貸關係,且從相關報導內容,無法妙天確實有投資。此外,曾禎身爲瑞升代理人,爲經營事業多年的專業人士,應瞭解借貸、投資兩者區別以及應負權利義務不同,且若無法達成借貸合意,瑞升何必簽署形式與實質不同的借據。

對此,法官審酌後,判瑞升應還美麗寶島2000萬元,不過,美麗寶島在出借款項時便已知悉瑞升有資金短缺問題,且曾禎將款項全數用於影片後製並上映,因此無詐貸問題,曾禎個人免負清償責任,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