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個城市發文:禁止開發商設多個馬甲公司同時競拍同一塊地
據澎湃新聞統計,目前已有5個城市爲打擊開發商採用多個馬甲公司土拍搶地而出臺政策。
6月10日,東莞自然資源局、東莞住建局、東莞人社保障局、東莞市場監督局、東莞稅務局、不動產登記中心、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等7部門聯合發佈《關於規範土地招拍掛競買資格的通告》(試行)。
《通告》規定,東莞土地參拍企業實繳出資必須大於0;參拍企業員工參保人數必須大於0;參拍企業連續報稅1年以上,納稅大於0。初次違反規則,參拍公司一年禁止參與東莞土地拍賣,再次違反規則,參拍公司母公司一年禁止參與東莞土地拍賣。
3月4日,無錫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發佈《無錫土地市場公開出讓掛牌文件中〈承諾書一〉的有關解讀》,其中提到,競拍公司需承諾除該競拍主體公司外,無“母公司及母公司其他下屬控股子公司”,或是“我公司(該競買人)下屬控股子公司”參與競拍,違反者將一年內禁入無錫土地市場。
“母公司”:指能夠通過股權、投資關係或協議支配競買人行爲的公司;“母公司其他下屬控股子公司”:指競買人的母公司能夠通過股權、投資關係或協議實際支配其行爲的公司;“我公司下屬控股子公司”:指競買人能夠通過股權、投資關係或協議實際支配其行爲的公司。
5月21日,蘇州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發佈《關於嚴格落實競買要求的通告》,《通告》強調,同一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組織直接絕對控股的公司不得參與同一商住或住宅地塊競買,且競買人土地出讓金的資金來源應爲自有資金。對於違反上述規定的競買人,經認定構成違規競買的將被認定爲失信行爲人,三年內不得參與蘇州土拍。另外,構成違規參與競買的競得人,蘇州自然資源和規劃局有權取消其競得資格,所支付的全部保證金不予退還,並保留要求其賠償該地塊組織網上掛牌出讓支出的全部費用的權利。
事實上,在業內設立馬甲公司拍地,是頗爲常見的做法。
在蘇州發佈上述規定之前,今年3月份,龍湖的兩個子公司蘇州龍湖潤園置業有限公司、蘇州光康房地產諮詢有限公司同時參與10號地塊的競拍。4月13日,蘇州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發佈處理決定,將蘇州龍湖潤園置業有限公司、蘇州光康房地產諮詢有限公司列入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掛牌競價出讓失信行爲人名單,自作出處理決定之日起三年內不得參加蘇州市區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掛牌競價出讓活動,並將企業違規信息推送至蘇州市信用信息共享平臺。
6月8日,江西南昌市人民政府辦公室官網發佈《關於進一步加強住宅用地供應調控工作的通知》,《通知》在房企拍地方面提出,要嚴格限制關聯公司參加同一宗住宅用地競買。“限房價、限地價”地塊的競買人應滿足土地出讓公告中明確的競買要求,並在報名時書面承諾其關聯公司不參加同一宗地競買。土地一次性報價結束後,將競買人名單對外公佈並接受監督,如有關聯公司同時參加一宗地競買情況被舉報或投訴,經南昌市市場監管局查實後,則依法依規嚴肅處理。
更早些時候,2020年9月11日,南京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發佈《關於網上交易有關事宜的補充說明》,明確提出同一競買人及同一集團成員企業在同一批出讓公告中不得競得(含聯合競得)兩塊及以上的住宅(商住)用地,也不得同時報名競買(含聯合競買)同一幅住宅(商住)用地,其他用途的地塊除外。
有房企相關人士曾對澎湃新聞表示,很多房企會通過設立多個“馬甲”來增加自己拍地的成功率,“設立馬甲公司拍地在業內是很常見的做法,加上一些城市的保證金要求也不高,所以更會使得不少公司採取這一方式來增加自己的成功率。”
該人士進一步向澎湃新聞舉例,比如爲了避免一級子公司參與同一塊地的競爭的情況,想要通過設立馬甲的房企會在拍地前一段時間就開始在地塊所在城市的子公司下再設立孫公司,而且會通過不同股權等級層面的公司相互交叉拿地,這樣就可以規避限制。